群狐 第二回 飞上华山
秋、重九、登高日。
华山。
山风怒号,云蒸雾涌,华山苍龙岭一春孤悬,长至三里,两旁陡绝,深陷万丈,远远看过去,就好像一把雪亮的刀,斜斜的插在白云中。
华山天下险,这里正是华山最险处,苍龙岭尽头韩文公投书碑下,也不知何时铺起了一床草绿色的波斯羊毛毯,就好像有仙灵的魔指在这一片穷山中点出了一块绿草如茵的福地。
三个人趺坐在。上面,围绕着一张短几、一只古筝、一壶苦茶。
雾浓得就好像是羊乳一样,三个人一僧、一道、一俗,僧是个苦行僧,僧衣白衲,脸色蜡黄,看起来非但终年不见阳光,而且显然营养不良。
道士纯阳中,就跟他们的袒师“朗吟飞过洞庭湖”的吕租一样,修饰整洁,潇洒出尘,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剑,杏黄色的剑穗在风中不停飞舞。
俗却不俗,是一位穿着大红袍的白发老人,他的身材本来应该很高,现在虽然已经像虾米一样萎缩,可是仍然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忽然看到一只传说中久已绝迹的洪荒怪兽一样,就算明知他已不能伤人,还是会让人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诡秘和妖异。
“消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如果他就是传说中的一剑夺命,大李红袍,那么另外那一僧一道又是谁呢?
江湖中能够和大李红袍并起并坐的人,现在差不多已经全部快死光了。
剩下的几个,不是一代宗师,就是极有身份的武林前辈。
这些人当然都不会是傻瓜。
他们不远千里跑到这华山绝顶上来像傻瓜一样的坐在地上喝茶,为的是什么?
距离投书碑不远,一道削斜的山壁下,有一株古松,虬根盘绕,枝叶浓如华盖。
一个人穿一身黑袍,纯丝的黑袍,就打着赤脚,脖子上挂一双形式很奇特的黄金色多耳麻鞋,手里提着一只关外牧民们最爱用的羊皮酒袋,像上古巢居人一样,斜倚在一棵树干上,一大口一大口喝着袋里的羊乳酒。
像雾一样浓的羊乳酒,甜甜的入喉,到了肚子里,就变成了一团火。
“儿须成名,酒须醉。
酒后吐露,是真言。”
歌声苍凉,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豪情,就好像把这一块小小的枝叶,当做了一片苍茫的大地。
风吹长草,牛羊隐现。
低唱的人仿佛也已回到了他那生长的地方,那永远都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卜鹰。”
更高的一根枝叶上,葱然垂下了一只白玉般的手,却用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捏着一串本来在此时此地不会看到的马乳葡萄,淡绿色的葡萄,丰美而参汁,看起来就好像是假的一样。
人看起来也像是假的,就像是白玉雕成,玉脂为血,居然也穿一身纯丝的黑袍,任凭一头比乌丝更黑更柔的头发披散在双肩。
她的这一件纯黑丝袍,和卜鹰的那一件唯一不同之处,就是衣袖。
她的衣袖上用金线绣满了灿烂的花朵。
“生裂虎豹关玉门,轻如飞燕胡金袖。”
江湖中稍微有一点见闻的人,都知道她就是天下第一号大赌徒卜鹰唯一的一个情人,能够和卜鹰这样男人相处三天的女人已经不太多了。
究竟是胡金袖的手段高收眼了卜鹰,还是卜鹰的手段高征服了胡金袖?
这笔账就没有人能够算得清。
葡萄落入卜鹰的嘴里,胡金袖的声音银铃般响起。
“看来这一次赌局倒真的热闹得很,连李红袍和杜黄衫都来凑热闹了。”
“他们不是来凑热闹的。”卜鹰说,“他们是唐家花了大把银子请来做公证的。”
他叹了口气道:“你想想,没有大把银子可拿的事,那个红袍老鬼怎么肯做?”
“那个苦行僧是谁呢?”
“提起此人来,也是大大的有名。”卜鹰接着说,“东海苦竹林苦竹寺的吃苦和尚就是他。”
“听你这么说,这位吃苦和尚倒真是苦得很。”
胡金袖在叹气,卜鹰却在笑。
“其实东海就没有一个苦竹林,就算有,这个和尚也没有去过,这些名词,都是他凭空自己捏造出来的。”卜鹰笑道,“而且据我所知,这个和尚什么都吃,就是不肯吃苦。”
胡金袖也笑了。
“其实也不仅是他,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也不知有多少,嘴里天天喊着要吃苦,其实真正吃苦的都是别人,他自己一点都吃不到。”
这个问题太尖锐太深入,很容易就会刺伤到别人,卜鹰和胡金袖现在都很快乐,所以他们立刻就把话题转开了。
“你看这一次赌局应该是谁赢?”
“你看呢?”卜鹰反问,“轻如飞燕的胡大小姐也是江湖中顶尖的轻功高手,你的判断该比我正确。”
胡金袖对有关轻功的事,果然显得非常内行的样子,毫无考虑就回答:
“川北的唐家和川中的唐家,虽然是堂房兄弟,可是两家擅长的武功却不同。”
这一点是大多数武林中人都知道的,川中唐家,以毒叶暗器名震江湖,只要看见唐家的独门暗器袋和那一只专发毒叶的鹿皮手套,大多数江湖人都会跑的比马还快。
川北唐家,却是以轻功见长,他们的独门轻功提纵术,经常有武林中久已绝传的身法出现。
“尤其重要的是,川北唐家的弟子,一个个都有非常有耐力,尤其习惯于在山区间行动,这当然也跟他们从小生长处的地形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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