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贼就在村里慢慢的变成了一个小透明。孙贼也就成为村子里面大人小孩嘴里孤僻的孩子,
跟着奶奶了,每天忙着家中琐碎的杂事,与村子里面的同龄孩童之间的交往也就慢慢的断开了。到了孙贼7岁的时候,上学的年纪,学校在其他大队,小学就是一个大院,两层平房,后面还有一排窑洞组成的。
是某个大队退下来的房屋,年久失修,可在十里八乡的就一个小学,有一个老校长和几个来支教的青年教师组成,离孙贼所在的小队有几里路,别人家里的孩子7岁去上学,家里有条件的大人用架子车带着一天的劳作工具带着孩子们就出发了着去的。没有条件的孩子们就组队几个人一起出发去学校了。
而他孙子9岁了,长得不高,黑瘦黑瘦的,可能还没有别人家7,8岁的娃娃个子高。
但是终于可以去学校,因为做事效率的提高,每天家里和田间的杂事他可以帮奶奶可以提前完成了,奶奶也同意他去上学了。
每天天不亮就要带着干馍馍拿着木棍朝学校出发,为什么拿着木棍,因为那个那个年代村里山外的山沟里面是有狼的,
虽然不多了,对独自单身走在野外的人也是有威胁的。拿着和他一样高的木棍,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点点安慰,或者是木棍是带来的一丝丝的安全感。
在走上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以后,到达学校开始早上的学习,
书是老校长给别人推下来的,笔是在灶底下捡出来的碳,在一个小木板上比划着老师教的东西,他没有本子给老师交作业,而老师也没有问过他的作业,他就像是一个幽灵,游荡在班级里面。
这样的孙贼在学校是另类的,不合群的存在。在别的穷的孩子们也开始有了自己的书和笔。
可是孙贼的条件不允许,他到了9岁还没有见过一块钱是什么样子的,家中有限的几块钱都是奶奶每一年卖了省出来的粮食来换取的,这些钱奶奶会去大队里面的小卖铺买一些日用品,偶尔也会让给孙贼几分钱去买买盐巴什么。对于几毛钱来说,他买什么学习用具,都是奢侈的。
每天上完课了,手和脸都是黑的,摸得身上的衣服也发黑,还好,在那个年代,孩子们的身上都不算是很干净。
中午就着水龙头里的自来水,啃着发硬的馍馍。奶奶做的馍馍一次蒸一大锅,蒸好以后再晾干,没错,就是那种所谓的大馒头,一个完整的馒头比孙贼的脸还大。
吃的时候就切成片再回锅溜一下就能吃了,可是在学校没有这个条件,孙贼就只能就着学校免费的自来水慢慢的吞咽。别的小朋友带的可就比较好一些了,有菜有米,也有软化以后的夹着一些野菜的馍馍,至于肉夹馍这些的奢侈吃法,还没有出现在当时的农村。
毕竟在那个年代,肉食这种还是很少的大概在过年的时候才能见见荤腥
因为家中的琐碎事情比较多,每天下午放学,他要去捡柴,或者去田地边上挖野菜,晚上回去才会有晚饭吃。
煮一点野菜,撒一小勺盐,溜两片馍馍,一碗包谷珍,就是孙贼的晚餐,吃饱是不可能的,对于一个正在长个子的孩子来说,他每天晚上都是在饥饿中睡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