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很多年,我是都在部队大院里过的。我那个爷爷,原来以为我也会跟我老子一样,靠着他的影响力,在部队谋个一官半职,一辈子混吃等死。可惜我根本不是那种受人管的料。算命的说过,我命犯破军,该是纵横天下之将,而绝非寄人篱下之种。
我深信我该是属于乱世的英雄。如果我所在的地方没有乱世,我就去寻找属于我的乱世。于是我走了,一个人闯中东,后来到俄罗斯。直到我成为秘社的红男爵。
崔老头认为我丢了他的脸,让他无颜面对他那些老战友。因为曾经他几次想派人抓我回去,都被我灭了。而他手下的那支部队,其实大部分他那些战友的孙子辈。不过,还真不是我看不起他们。老子一个人,能干掉他们一个连。”红男爵的脸上满是嘲讽。
林锐看着红男爵,眼神依然冰冷。
“人要靠本事,而不是靠家世。这帮傻子,倒在我枪口之下才明白这个道理。”红男爵耸耸肩道,“所以相比之下,我倒是更欣赏你。至少,你还挺带种的。”
“是啊,靠你本事,成为一个武装集团的头目,知名恐怖分子?”林锐咬牙冷笑道。
“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理想和追求。秘社不是恐怖分子,因为我们从来不针对任何平民。我们下手的目标有国际大集团,也有盘踞一方的军阀势力,更有显赫一时的所谓超级大国。”红男爵嘲讽道。
“你们只是一群为了钱的武装暴徒。”林锐冷笑道。
“其实你们雇佣兵才是。我们却不是,我们有着更加伟大的目标。整个秘社这么多年以来的积累工作已经大致完成。通过参与非洲地区的局部战争和资源贸易,我们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全球网络。我们的关系渗透到很多大型的经济体,和军事集团。最终目标是在非洲地区建立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家。”红男爵缓缓地道。
林锐看着这个狂妄的男人,只能报以冷笑,“你们真是一群狂妄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