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被鬼子枪毙的震三江,就是耍清钱的胡子,现在老百姓提起他,还都挑大拇指。
金彪这人从小就崇拜震三江,加上又经常在深山老林里面跑,就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号。
前几年他在县里打死了一个欺负老百姓的农场长,只能隐姓埋名四处躲避抓捕,陆琦老爹之前提过一嘴,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了。
“金大哥的威名,我当然听过!我爹曾说,你是条为百姓出头的汉子!”
“兄弟我叫陆琦,家住太平镇的半山屯!”
金彪微微点头,慢慢蹲在了棕熊旁边,扒拉了一下那硕大的脑袋。
“陆兄弟好枪法啊,你也是打小就赶山?”
等陆琦来到身边,金彪立刻注意到了他手中的猎枪,狐疑地问道:“这猎枪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太平镇收皮货的梁叔给我的!”
“哈哈!怪不得呢,我跟他们爷俩可是老熟人了!这棕熊怕是有八九百斤,兄弟你怎么拖回去啊?”
陆琦尴尬一笑,摇了摇头道:“我可拖不动,不如咱们就地处理了,熊皮和熊掌金大哥你拿梁家的皮货店去换钱,我要点熊肉就行。”
熊皮上虽然有几个窟窿,但拿到镇上至少能卖个三百多块,加上还有几个熊掌,也能值几十。
金彪琢磨片刻,将羊皮袄的内兜翻开,把里面的钱全拿了出来。
“兄弟,我这有二百多,全给你了!哥哥我占了点便宜,以后你要是遇到麻烦了,尽管报我震三江的名号,或者去西河镇的牛头屯找我也行。”
“金大哥,为了猎这只熊瞎子,你两个兄弟都把命搭上了,这钱我不能要!”
“我一会做个爬犁把这只熊瞎子拖回去,少说也能卖给六七百呢,足够他们的安家费了。”
金彪不由分说地将钱全塞进陆琦口袋内,揉了揉还在发疼的胸口,咬牙站起身。
陆琦也不好再拒绝,拿起砍刀跟金彪一起忙活了起来。
一个多小时后,两人做好爬犁,简单吃了点东西,埋掉那两个大汉的尸体。
金彪将棕熊拴在爬犁上,把绳子另一端系在了自己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