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史密斯这话兜底,警察们心里踏实了些,纷纷举枪对着蠢蠢欲动的人群,朝着天空鸣枪示警,同时用高音喇叭喊话:“如果再往前一步,我们就开枪了!”

可这次,警察们显然没准确判断形势。话音刚落,一阵爆豆般的枪声毫无征兆地骤然响起。

开枪的可不是警察,而是那些刚刚拿到枪的流浪汉、小毛贼和街溜子。“砰砰砰砰”,一排警察瞬间被击倒在地,鲜血在地上蔓延开来。

警察们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些人的枪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不过,此刻已经没时间容他们思考这个问题了,生死关头,警察们立刻反击。

可他们压根儿看不清开枪的人藏在哪里,只知道肯定隐匿在人群之中,没办法,那就朝着人群乱射吧,宁可错杀,也不能让自己丢了性命。

至于那些被流弹击中的无辜群众,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谁让他们吃饱了撑的来这儿凑热闹?老老实实在家待着,不就啥事都没有了嘛。

于是乎,警察和捡钱的人群瞬间陷入了激烈火拼。一边是训练有素、全副武装,还配备着防弹盾牌的执法者;另一边则是被财富冲昏头脑、勇猛无畏且人数占据压倒性优势的民众。

双方杀得昏天黑地、不可开交。刚开始,得益于防弹衣和盾牌的防护,警察这边还能慢慢占据上风。

可就在这时,那些拿到手雷的流氓开始发威了。手雷这玩意儿可不同于枪支,它是曲线进攻的杀器,被狠狠丢进警察堆里,瞬间朝着四面八方炸开,形成大面积杀伤。

就算有防弹盾牌,又能怎么防?前后左右同时飞进去六七个手雷,一时间,火光冲天,巨响连连。

警察的盾牌阵瞬间被炸得七零八落,大批警察惨叫着倒在地上,有的手臂被炸断,白花花的骨头碴子露在外面;

有的腿脚被炸飞,鲜血汩汩往外冒;还有的直接被炸得没了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