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余槐申冤

水师府衙离太守府衙不算远,在前往太守府衙途中,叶槿谢同烟画问了句:“是何人击鼓鸣冤?”

“一位衣着朴素的百姓。”

听得烟画的解释,叶槿谢心一落:不是陆玄钰。

也是,怎么可能会是陆玄钰,人家再如何无趣也不会去做击鼓鸣冤这类事。

那人不是说今日见面,怎还不见人。

此刻,随着鼓声阵阵,太守李正也收得了通报赶往府衙,恰好于府衙前撞见刚到的叶槿谢三人。

“李大人。”

叶槿谢止步微点头。

“啊,叶将军。”

李明点头,拱手后便道:“想必叶将军也是听得了鼓声,不如便一同坐堂。”

叶槿谢也不推辞,当即一笑,微侧身:“请——李大人。”

正堂之上,李正身着官服端坐于高位,叶槿谢则于堂下落座。

堂外,两名衙役正对方才击鼓鸣冤之人施行杖责。

叶槿谢一眼便认出受刑之人乃余槐。

联想到这些时日所见所闻,叶槿谢有预感:今日,陆玄钰便要为余家翻案。

府衙外挤满了看戏的百姓。

“这不是余槐?”

“是啊,方才他击鼓时言要为余家鸣冤。”

“嘶,这都过多久了,当年的事还查得清,我看混得很。”

“谁知道呢……”

百姓们杂言碎语不断,有觉得余家确实受冤,也有受过余家恩惠但仍认为余家只是做表面功夫背地里肮脏的。

依昭律所制崇州城律令,民告官者,需受五十杖责。

板杖高举狠落,叶槿谢看出余槐在强忍疼痛,眉头微蹙。

终于,在余槐受的第二十杖,叶槿谢忍不住开声:“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