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命一愣。

这就是那个脸上有道疤的大叔给他们取的名字,他要追的是别人的命!

但显然这位公主殿下所问并非如此。

翻了翻篝火上滋滋冒油的已烤熟了的兔子,追命忽的就笑了起来。

“命这个东西天已注定,追还是不追,它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那何必去追?”

赵晗月沉默。

“我不信,我还是决定去追!”

追命抬头看了看赵晗月,“一个人追很累。”

“我带很多人去追!”

追命一笑,“那不如请少爷与你同追?”

赵晗月迟疑片刻,低声说道:

“他有他的命。”

追命拨弄了一下篝火,取了一把匕首将那兔头给切了下来:“可这活没人比他更熟。”

“命运这个东西,单单追上了并没什么用……只是能够让你看的更清楚一些,明白自己的命运在未来如何演绎罢了。”

“真正重要的是,追上了它,看清了它,再改变了它!”

“而少爷是我所知道的,唯一追上了命还改了命的人。”

“你当知道少爷的那些传奇故事。”

“所以……他比你有经验。”

赵晗月没有说话。

她接过了追命递过来的兔头。

她在细细的啃着兔头。

追命在默默的喝酒。

追命在酒中想着他的命。

他从没有想去追赶自己的命运,因为他不想将未来看清楚。

人啊,有时候糊涂一些可能更好。

所以很多人喜欢喝酒。

并不是喜欢这酒的味道,而是微醺后方能忘记的那些烦恼。

赵晗月啃着兔头在想着若能有他同行,这命……许能真追的上。

许能改得了。

可他……

我在荒野凄凉。

他在温柔乡情长。

……

……

李辰安并没有在那温柔乡里。

他正站在李府的门前。

对于这个家,两年前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在某一天随着小妹李巧兮回到这里的时候,便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家了。

其中有这身体记忆中的诸多不舍的情绪,也有自己喜欢这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浓厚的书香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