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丽宫夜总会团建

说起创作,他手机里素材不要太多!

单单那些经典小说,就数不过来,这个世界有的,手机里有,这个世界没得,手机里也有。特别适合广播播出。

但让他这么一个大老板,天天抄书?

他疯了才会这么干吧!

他得有多缺钱,多缺德,才会这么干?

等什么时候,电脑能够把手机里的内容导出来了,他就能咔咔咔一顿创作了,复制加粘贴,创作so easy。

现在嘛,暂时就不要想了。

个人精力不支持。

性价比极其低。

在做出新的决策之前,王援朝决定带核心管理团队去做个团建,逛夜总会!

不是,应该是去夜总会吃饭。

香江当局也是可怜,宵禁紧一阵,松一阵。一直紧,显得他们无能和害怕,一直松,他们这会又真的无能和害怕。

松松紧紧,夜总会生意也不好过。不过北角那边的夜总会,因为独处港岛上,之前又被当局拔除了据点,会安全的多。

核心管理团队其实是有点担心的,因为还要大晚上的出门,穿过九龙,还要穿越维多利亚港,但大老板上来请客,大老板都去,你难道比大老板还金贵?

众人心中无论如何纠结,只要还想继续在这个舞台施展才华的,都得舍命陪君子。

一行人开车前往码头,然后坐轮渡,前往当下60年代香江最大的中式夜总会,丽宫夜总会。

不是香江小姐诞生的丽池夜总会——那个都20年前的了。

此时的夜总会,大家在下面吃饭,上面有个舞台,歌女在上面唱曲,乐队在后面演奏,跟王援朝想象中的夜总会截然不同。

不应该是个大包厢?然后有妈咪?有小妹来陪酒猜拳?

这特么跋山涉水的,就跑来吃个饭啊?

太奢侈了吧!

一晚上唱的歌,听的王援朝也十分难受,唱歌的走马观花一般换人,主持人怎么介绍,他也一个不认识。

英文歌占据小半,中文歌多一点,关键是明明介绍了“花花公子乐队”,台下一阵欢呼,结果上去的还有个驼背,居然还是主唱,恁的难听,也不养眼。

时代不同,审美鉴赏也不一样。

但地方是他要来的,他还不能表现的扫兴,只能跟下属们灌酒。

早知道如此,还不如去希尔顿顶楼的鹰巢夜总会,或者六国饭店的仙掌夜总会呢!那边都有货真价实的老外唱歌,周启邦就喜欢去那边。

自作自受,不外乎如是。

王援朝掩饰的太好,别人叫好他叫好,叫下属们觉得他还蛮沉醉的。

周聪见状,觉得大老板果然也是喜欢这个的年轻人,便道:

“钻石唱片很有眼光,签下了泰迪罗宾和花花公子乐队,没想到细碟LIES大卖。在年轻人中十分受欢迎,我们台里也请过他们几次。”

请真人去台里演奏,和放唱片,效果还是很有区别的。

嗯?

泰迪罗宾?

擦,说这个名字,他就有点印象了,一来,人名带泰迪,就叫人印象深刻,二来,他看过对方演的电影啊,虽然大多是配角,但貌似是个大佬啊!

真不知道,大佬还会唱歌!

还是乐队主唱!

虽然王援朝听不来他们的歌曲,但只要年轻人喜欢听,他无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