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科,明干事,我有点事,就先出去一趟了!”
“李干事,援朝同志这是……”
路上碰到歌舞团的几个女舞蹈演员,可能这几天老是去督战人家排练的原因,都成熟脸了,还打了个招呼。
她脑浆子不停的翻滚着,最后,对领导们眼光的信任,占了上风。
怎么就江郎才尽了啊!
他是仔细研究过《热爱生命》这个现代诗的,虽然根据王援朝的说法,是投稿了,但没有发表。
怎么还惦记人家了呢?
估计回盛海了吧?
一直都没找过他……
王援朝是真不知道这个,明诚建简直是大好人啊,这么喜欢背后做好事的么?
那首现代诗,投杂志的水平可能有点欠缺,但投报纸的话,铁定没问题。
嘶——
我擦,这么惨绝人寰的么?007啊!一天都不让休息的?
看着吴兰芳回办公室去了,王援朝晃了一会,也回去了。
“请我吃什么?全聚德的烤鸭?还是东来顺的羊肉?”
他得去那边找点乐器,尝试听声记谱,他还没试过这玩意呢。
说到最后,吴兰芳看他的眼神都奇怪起来:
这孩子是不是真傻?不是,这么傻的孩子,领导们怎么可能抢着要的?一个领导看人眼光出了问题,不可能几个领导都出问题吧?这小王的家庭背景,也没什么值得说道的地方啊?
结果一看这位憋了好几个小时的作品,姑且称之为作品吧,差点让他大跌茶杯啊!
他一离开,明诚建就道:
他都不知道哪里得罪人家了。
他就算知道了,还没法怪人家,人家在称赞他,帮他扬名呢!
他瞬间就对明诚建的想法有了几分猜想:
如果他真有才华,大家只会觉得明诚建是真的佩服他,为他们科室的人才自豪和骄傲,是他的拥趸!他越厉害,明就是他头号粉丝。
好吧,看了就看了吧,那玩意又不是诗,是歌词啊!
一定是她吴兰芳水平不够,有眼不识金镶玉,一定是这样了!
于是她收敛了心态,道:
“明诚建在各个科室都说你的好话,逢人就吹嘘,你们业务科来了个特别厉害的新人,笔试多牛,面试多牛,多少领导抢着要,你知道么?”
张李二人眼光里带了一丝怜惜,而明眼光里,则是一丝轻蔑。
王援朝拿了纸笔,跟三位同事招呼完,就直奔歌舞团。
“李干事,我去歌舞团那边转转,您有什么吩咐我可以顺便帮您跑一趟。”
两人轻轻叹了口气,也没说啥,就各自回到了各自座位上,看报纸的看报纸,喝茶的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