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驻军武官,州驻军主官为督军,府驻军主官为都统,县驻军主官为县尉,这三种地方驻军主官品级,与所在地行政主官平级。
地方领军武官,同文官一样四年一任,任期满或升降或平级调任他处,不得在一处地方任职太久,避免在一地掌军过久,形成个人势力。
督军主掌一州驻军,可调动军队清剿本州内,土匪,强盗,平乱等维持地方安宁,无圣旨不得调动军队离开本州。
各地文武官员,各自管辖各自事务,不得插手对方事务,与法司衙门三者相互合作,相互监督,一起配合治理保护好各地安宁。
另外在大唐实控疆域外,设置各大都护府,由皇帝任命一位将军,出任都护府都督领兵驻扎守护管理。
建议以后将皇族王侯的封地,移封到大唐无法完全掌控的疆域外,可让皇族王侯出任都护府都督,让这些王侯为大唐开疆拓土,守护边疆安全。
军师府:负责协助军将管理军队,出谋划策,安抚军士,平常还要为将士宣讲忠君爱国思想,同时监督大小将领,防止他们做出错误行事决策和违法乱纪。
军师府由左右神藏大军师各一人,正二品,掌管军师府各项事务。
下设云翼大军师,从二品;风行军师,正三品;灵机军师,从三品;潮升军师,正四品;川流军师,从四品;决胜军师,正五品;鹰遥军师,正六品以上;博浪军师,正七品以上;棋横军师,正八品以上;茅庐军师,从九品以上。
以后在军中,每位掌兵的大小将领身边,都会分配一位品级相当的军师,协助军将管理监督。
水军都督府:负责统领大唐水军事务,巡视内外水域,清剿水匪和海外入侵之敌,保护大唐四周水域安全,小范围调动可以自行决定,大调动必须上报皇帝批准。
由左右水军大都督各一人掌事,正二品。
下设水军都督同知,从二品;水军都督佥事,正三品;水军都军正四品,水军左右参军各一,正五品以上;水军督军左右断事各一,正六品以上。
另外水军各战船指挥将领,按战船大小任命相应品级的武官担任。
水军都督府下设内河水军司,海域水军司,战船都造司,水军练兵司,水军军储仓等五个下属部门。
内河水军司,负责巡视内陆河流湖泊,清剿河湖内的水匪,保护内陆水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