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进入长白山挖人参,偶遇猞猁斗独狼

除了爪子,它们的牙齿更厉害,像刀子一样,能轻松割开狼皮杀害它们。

狼见到它们,也只能避而远之或以死相搏。

很快,三人就靠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张二狗远远的,已经看到前面百米开外的草地上有只猫科动物和一头狼正在博弈。

它们互相对立,张牙舞爪,挪动着身子,对对方露出凶相,谁也不让着谁。

但可以看到,狼的脸上已经有了爪痕,脖子上也在流着鲜血,已经把它脖颈上的皮给染红。

它受伤了,但对面的猫科动物显然没事。

张二狗稍打量了一下这只动物,耳尖是黑色的耸立簇毛,尾巴较短而四肢长而矫健。

背上的毛呈粉红棕色,腹毛呈黄白色,全身上下混杂棕黑色长毛,棕褐色斑点。

不用怀疑,这就是一只成年的健壮猞猁,有六十斤左右。

最大的猞猁,能长到六十四斤。

眼前这一只,应该能有个六十斤。

嘶~

狼张口,露出了里面两排结实的利齿。

猞猁不甘示弱,一边左右踱步,一边瞄准对方的空虚处准备攻击。

“你俩运气不错,正好遇到一场独狼战猞猁的好戏。”牛平看的津津有味的道。

张二狗和曹雪生互相对望了眼,表示无语。

终于还是狼先沉不住气,发起了主动攻击。

但猞猁是何其的灵敏,侧跃而起,爪子给了狼头重重一击,差点把狼眼抓瞎,脸上又多了几条抓痕。

鲜血淋漓。

很显然,如果此狼没有同伴来救,根本就不是猞猁的对手,只会慢慢的消耗体力或流血过多,最后死在猞猁的利齿之下。

张二狗和曹雪生也是看的热血沸腾,也是第一次看到野生猞猁与狼的战斗。

不得不说,很精彩。

都是山中凶猛的猎手,战斗起来势均力敌,更有观赏性。

谁也没有插手它们的战斗,只是在一边静静的看着。

没多久,两只猛兽就开始了最后的搏杀。

最终独狼不敌,被猞猁按在地上活活咬死。

战斗也结束了。

但猞猁的警惕性,马上发现了藏在灌木丛后面的三人。

它也没有攻击,也没有跑,只是这样警惕的注视着。

牛平端起了猎枪,瞄准着猞猁犹豫了下,但还是放下了,转身继续往林中走。

张二狗看了看他,不明白他为什么又放下了枪。

曹雪生觉得这只大野猫挺凶猛的,自然识趣的不敢去招惹它。

“狗哥,你应该奇怪我刚才为什么不开枪对付那只猞猁吧?”

走了几步,牛平自己道。

张二狗确实是有疑问:“为什么?”

牛平就笑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这次进山又不是来打猎的,而是带你们采参的,没有那个闲工夫,也不会拿着你给的工资而干自己的事情。”

张二狗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既然是来采参的,就不适合狩猎,否则打到了也不方便携带,还有可能招惹到别的野兽袭击。

到是回去的路上,可以打点猎物回去,顺带。

“你是对的。”张二狗赞许道。

也经得起诱惑。

换作一些贪得无厌的人,看到刚才那种好机会,一定不会错过吧。

几人没有多说,继续向着林子深处而去。

这片林海太大了,几乎一眼看不到头,走进里面还有些阴森森的,二人都有些害怕和警惕。

这片森林之中,存在着各种可能性,一不小心,可能就会遇到生命危险。

群狼、豹子、黑熊、老虎,还有刚才的那种猞猁。

每一种,都是能威胁到人生命的存在。

最后是野猪,一般来说,它们不会攻击人。

但攻击起来,那可能不会输于虎狼。

特别是受过伤的野猪,几乎是见人就咬的存在。

有猎枪在手,也怕正面迎上它们。

想象一下,一头野猪三、四百斤,皮糙肉厚的,近距离的情况下,正面迎上人很难占到便宜。

即使有猎枪在手,慌张之下,很难瞄准它们的要害。

一枪无法命中它们的要害,一旦被它们撞倒在地,基本上就可以全村“吃席了”。

运气好点,可能还能捡条命,但估计身上会被它咬的皮开肉绽,掉下几块肉来。

最怕的是咬到肚子和脖颈处,小命不保。

如果不幸被它们咬中“第三条腿”,那就等着断子绝孙吧。

有老婆的,因为缺少那个零部件,无法互动,长期以往下去,可能会出现感情上的茅盾。

这不是闹着玩的,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没有了它是非常不完美的。

那是男人的骄傲,雄风。

丢什么,也不能丢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