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候的蓝大伟英俊高大,风度翩翩,外表讨人喜欢。
媒人给出的理由是眼光太挑,所以年龄挑大了。
其实不是眼光太挑,是太懒,太二流子这,没女人看上他。
如果真的是优秀的大男孩,在那个不待见农村人的年代,早找城里的姑娘了。
只有一个原因:人不够好。
蓝大伟在遇到甘静琴后,是各种献殷勤,各种讨哄。
小主,
过门成亲后就原形毕露了。
家里有房有门面,他就躺平不动,每个月就靠租金过活。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床,也不出去工作。
手头实在不宽裕了就去东家偷点菜,西家偷点肉。
那时的人都比较淳朴善良,这掉肉,掉菜的,没掉钱,倒也能容忍。
不可能为丢了点吃的去报警抓人嘛!
他每次都能顺得手,无法抓到现行。
就算你知道是他偷的,你能把他家的肉和自家的肉分得清啊,这可没盖章写名字的。
只有指桑骂槐地在蓝家门口骂,吃自己肉的人半夜被撑死,出门被车撞死,从道德上通过诅咒让他得到惩罚。
可哪有惩罚!
儿子健健康康的,媳妇勤奋能干,有一门好裁缝的手艺,远近几条街的人都来找她做衣服。
积少成多赚了钱,她又把这钱买了房和门脸儿。
那会的房和门脸儿便宜,攒了小五年,钱就够了。
甘静琴又把这些房啊,门脸儿出租,钱生钱。
蓝大伟偶尔给她打打下手,他继续半躺平地生活。
儿子也随他,从小娇生惯养,念书不行。
一家四口人, 三个懒汉,一个勤劳致富的媳妇。
甘静琴六十岁时生了一场重病,又加上两个儿子好吃懒做,不娶妻不生子,心里也气。
这一急,人就气走了,就剩下蓝大伟和两个儿子。
父子三个享乐吃喝,两个儿子继续躺平。老妈留下房子都被挥霍掉了,就还剩下一个门脸儿收租,不过最近门脸儿也抵押出去了。
三人在外租房过日子,饥一顿、饱一顿的和流浪汉一样。
蓝大伟也就只有努力更生,以前没干过偷小孩儿的事儿了,这会儿是被钱逼着干。
不过,干完这事儿,他还是有点愧疚。
但钱一到手,酒一喝,就没有了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