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罢,项骜抬起右手表示没有敌意,然后用左手抓住缰绳想将头马从地上拉起来,换个地方再说。
但没想到对方却道:
“等一下,听你的口音,你不仅是个华人,好像还是北冀的,对不对?”
“对,我在那边住。”
“你是北冀哪里的?”
“常石。”
“嚯,居然是个小老乡,看你们的确不像盗猎的,盗猎团伙里不可能有这样的年轻女孩。
那跟我来吧,你这马的伤只是这样处理肯定不行,我那里能给它做个小手术,把伤口缝合上。”
项骜并没有喜悦,而是犹豫了片刻,想的是万一这是个歹人怎么办?但转念再想,如果不去好像留在这荒郊野外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不如信一下,况且真到了地方发现不对,那打起来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打定了主意,他遂和来人一起四只手合力将头马扶了起来,期间还看到后者已经将一条半自动步枪甩到了身后背好,这一幕让其暗松了一口气,看起来对方提出的帮助应当是真诚的。
接着往前走了不多远,这人骑的马就站在那里,他骑上去在前面领路,慢慢走走了大约十多分钟,一栋明显有别于蒙古包的小房子出现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周围有羊圈、牛棚,还有马厩,看起来是个小型私人农场。
这里有一间专门给大型畜类治疗的房间,墙壁的架子上摆满了兽用药还有必要的手术器材,项骜环顾了一圈还看到了一身有点脏的白大褂,道:
“你是兽医?”
“那是我的工作之一,这里是本地方圆300公里之内唯一的一家兽医站,附近牧民不管是这里还是华夏的,只要牲口得了他们自己搞不定得病,都会送到我这里来治;当然我也可以出诊,不过费用会高得多。”
“以你的身手,兽医没看出来,反而更像个猎人。”
“说的没错,那同样是我的工作,只不过我打的东西,你一定没见过。
喏,不介意你们长长见识。”
男人说着走到一根木柱子跟前,“啪嗒”一声按开了一个小开关,一处位于墙角头顶主灯照不到的地方忽的亮起,那上面有个专门为此处提供照明的小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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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等项骜和水欢看过去,的确是都吃了一惊,因为那里挂了一张人皮!
小姑娘差点失声叫出来,随后趴在耳边道:
“这不会是个变态杀人狂吧?”
前者又看了两眼发现了端倪,便回:
“放心,咱俩想错了,那不是人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