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巴东岱惊疑不定地看着格勒尼玛。
不是大唐人的生意?
可…那个天雷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大唐的那位正阳公,现在开始对外出售这种东西了?不太可能吧,自己都没听说过类似的传闻。
或者说……
局巴东岱的脑子里一闪而过一个想法,他翻身下马,只是手里还握着马鞭:“这生意…也有大唐人掺和进来?”
格勒尼玛又摇头,眼神坚定:“不,这就是我的生意。”
这句话很重要。
没有这句话,默认了矿场的生意有大唐的股份,其一是不知道会给大唐、会给正阳公带来什么麻烦。
第二点,也是在格勒尼玛心里最重要的一点。
当狗可以,但只能当大唐的狗。
在吐蕃他要做人上人,做一个哪怕是吐蕃的赞普见到他都得小心翼翼伺候的大人物。
所以在吐蕃,自己不能以狗自居。
没有大唐人参与进来?
局巴东岱眼神犀利了起来,挥着马鞭,作势就要打下来,可看着面色古井无波、没一丝惧怕的格勒尼玛,他动作一顿:“方才从那里丢过来的香瓜,可是大唐的天雷?”
“东岱大人倒是好眼力。”格勒尼玛微微一笑,话语里是恭维的意思,可却听不出一丝恭维的语气。
还真是大唐的。
局巴东岱向后退了半步,放下手:“你不是说这是你的生意?”
格勒尼玛耸了耸肩:“这当然是我的生意。”他又强调了一遍。
“只是勘测矿物这等事,大唐人可要比我们擅长的多,那位大唐人,是我重金从凤巢请来的。”
“那位!”
局巴东岱抓住其中的关键词,眼神更犀利几分。
这偌大的矿场里,只有一位大唐人?
那他心里最后的一点担忧,就全盘消失不见了,只要小心别伤着这位大唐人,事后再赔他一些钱财…若是这位尊贵的吐蕃商人,还没有付给那位大唐人工钱的话,自己还能从中再榨出一些油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