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尤雅那边的辩护思路就是,奶奶转赠股权是她当时的真正意愿,是有见证人的,不但有执行律师参与,而且转赠股权后,尤氏集团按照转赠股权的事实,进行过股权变更,并召开董事会,通过了董事会的认可……
双方你来我往,几乎没沈在心什么事儿。
直到原告提及,尤雅所获股权并不合法,离婚析产分给第二被告,被告的财产主张建立在尤雅并不存在的财富上,应该撤销追回,这才由法官引导,让沈在心发了两句言。
沈在心一时气愤,还谴责了原告几句,因为与本案无关,被法官喝止。
老太太的委托书,转赠文件、文件签名,变更工商执照的委托文件等等,现在均由尤雅的律师以原件和复印件的形式呈上。
因为众多材料,并不孤立,按说事实已经确认无疑。
然而法官刻意强调老太太现在的证词。
现在的证词自然是说她自己八十多岁了,基本上不出门,反正没转赠过股权,但不知为何,股权就到了孙女名下……
尤雅那边是完整的链条,而尤家这边,更像是现在的反悔而已。
因为是一家人,太过熟悉,他们虽然在耍赖,却不敢轻易造假,避免被揭穿,所以原告这边更远更早的证据,几乎没有。
法官竟然宣布:“案件因原被告双方,均缺乏关键性证员和证词,法院应在原、被告和法院三方任何一方找到执行律师之后,再依据关键证据而定。”
沈在心也松了一口气。
虽然法院无视尤雅的证据,但基本上还算讲理。
执行律师身因为接受老太太委托,办理这件事,如果他和尤雅勾结,在材料上动了手脚,因为老太太和尤青山分别居住,尤青山又畏惧母亲,不敢提,不敢问,而别人也识不破,存在相互不知情的情况,只能说过于怪诞,但不能说完全没有可能。找到执行律师,得到他的证员证词确实是关键一环。
但如果实在联系不上,人已经消失,甚至被害,你法院难不成听原告用嘴说,反而忽视尤雅这边的实打实的证据?
正要走呢。
等着宣布闭庭,突然之间,尤雅崩溃了,她站起来,拽撒一地的材料,脱口道:“尤青山,你还想干什么?你非要赶尽杀绝吗?我都离婚了,你还不肯罢休吗?你是我爸吗,虎毒还不食子呢,你害我离婚,你搞臭我,我分家你又不愿意,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你是想让我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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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在心大吃一惊。
但他不知道这一番举动有无目的,不自觉站起来,却不敢轻举妄动。
法官敲着槌要肃静,肃静。
尤雅当庭痛哭:“奶奶,奶奶,你也不要我了吗?你们都想我死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