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女士也没有想到,情况会恶劣到如此地步,任何抗辩都没有用,证据摆在那里,而且是版权局出具的数据。
那个叫史蒂芬的家伙,真该死啊~
此时她的心情非常复杂,两人相隔万里,居然能思想同步,不仅故事发展一样,还有名字取的也差不多;而且,更让她难受的是,对方这个剧本,是一部系列电影剧本,足有十本,比自己写的好多了。
之前她出的书,与前几个剧本一样,后面的却不同。
“女士,你一定要和解,不然你失去的会更多。”
是的,失去的更多,比如她的丈夫,第二任丈夫,已经和她离婚了;那个丈夫,私下里,找了律师,询问了,如果制服女士输了,那么,她,对用的是she,不是they(他们)或者是we(我们),会赔偿多少。
律师计算了一下,说道:“那可是一笔天文数据,从他们已经提出来的赔偿金额,已经达到了一亿美元,后期可能还会增加,预计会有二亿美元。”
二亿美元,可不是二美元,这可是普通人,不吃不喝几十辈子也赚不来的钱。
那自然把他劝退了,律师并没有鄙视他,在欧美,大难来时各自飞很正常;大陆也一样,全球都一样,这是人性。
如果愿意,还有更狠的,比如卷了所有钱,然后跑路什么的,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是一个文明人,是一个体面人,自然不会做这种事情,双方快速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在律师的劝说下,她来到了洛杉矶,找到了全球娱乐的律师团,一家律师楼。
这家律师楼,命名叫RIGHT,他是全球影业最近一年才组建完成的律师楼,他们的主要客户,也是他们的老板,全球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