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明在绝笔信中流露出的悔恨和无奈,让江腾飞和黄波大队长也感到一阵深深的沉重。他们明白,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高级检察官,如今已经彻底沦为了罪恶的囚徒,而他的下场,也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段明在交代过程中,始终低垂着头,仿佛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希望和尊严。他的声音低沉而颤抖,似乎在回忆着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又似乎在为自己的罪孽忏悔。
江腾飞和黄波大队长默默地听着,他们的心中充满了对段明的同情和愤怒。同情的是他曾经的遭遇和无奈,愤怒的是他竟然为了一己私利和幼稚的承诺,不惜颠倒黑白,践踏法律,让无辜的人受到冤屈。
随着段明交代的深入,整个事件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原来,当年段辉酒后失德,犯下了滔天罪行,段明为了救弟弟,不惜一切代价,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关系,一步步地改变了整个事件的走向,最终让弟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他的所作所为会给其他人带来多大的伤害。程素娟的冤死,亲侄女段丽娜的悲惨命运,还有那些因为他们的罪行而受到牵连的政法工作人员,这些都是他无法逃避的责任。
段明交代完后,整个审讯室陷入了一片沉寂。江腾飞和黄波大队长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深深的惋惜和无奈。
他们知道,这个案子已经告一段落了。但是,对于段明和那些受害者来说,他们的命运却永远都无法改变。段明将要在监狱中度过余生,而那些无辜的受害者,他们的伤痛和损失,却永远无法弥补。
江腾飞和黄波大队长默默地收拾着审讯室的物品,他们的心中充满了沉重和感慨。他们知道,法律是公正的,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他们也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有更多的人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2011年3月20日凌晨2点 38分,原宁北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段明因涉嫌徇私舞弊罪,被锦山市锦庆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羁押在锦山市公安局看守所。自此1994年12月6日宁北市黑刺沟矿区职工宿舍区北门小卖部失火案被更改定性为强奸伤害致人死亡案。
当月,宁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原告且主要被告人去世的情况下,依法公开重新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被害人程素娟系遭到被告人段辉强奸并故意伤害致其昏迷后引发火灾遇难;被告人段辉犯强奸罪、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死刑(因被告人已去世,故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段明犯徇私舞弊罪、行贿罪、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且情节严重,判处无期徒刑(不予减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涉及本案的国家公职人员将另案审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