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一次描写制作食物所以略微详细,后面具体的美食制作过程我会略写,毕竟这本书不是美食文,而且我感觉读者们也不会对这些太感兴趣。)
家中。
李应当打开了真空包装袋,一股浓郁的肉香味瞬间铺满了整间屋子,连隔壁家饭桌前吵闹的小孩都乖乖地将碗里的食物吃得一干二净。
他忍住了袭来的强烈食欲,拿起旁边装满温开水的杯子,饱饱地喝光了。
肉上带有血丝说明这猪肉还是生的。
身为现代文明人的他,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还是更愿意吃熟猪肉。
接下来他打算做一道东坡肉。
东坡肉通常是先煮熟再焖煮,费时又费力。东坡肉的肉质十分醇香,入口即化,且肥瘦相间,最关键的是一大块一大块的,一口塞满简直过足肉瘾。
可是,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以及有些困顿的脑袋。
还是决定做红烧肉——红烧肉烹饪较为豪放,省时省力。
他取出永灵刀,准备先把猪肉切成小块。刀一入手,就感觉自己在食材的处理方面变得更加得心应手,仿佛整座厨房是自己的神域,而他则是料理之神。
硬得足以当做盾牌的特殊猪肉在永灵刀下脆弱得如同豆腐一般,轻而易举地就被切开。
然后凉水下锅,焯水备用。
在焯水途中,李应当一边注意锅内火候,不断撇去浮沫,一边又切好葱姜,料理好了其他食材。
十来分钟后,他将猪肉捞出,这时用厨房卫生纸洗干净猪肉的水分,同时在锅中加油。
待到油开始冒泡,李应当把成块的猪肉倒入锅中,不断翻炒直至两面金黄。
然后清出一小块区域加入冰糖炒糖色上色。
之后再加入葱姜八角等调料。
“齐活。”
他拍了拍手,最后往锅中加水炖煮,定时为一个小时。
这特制的猪肉就得多煮一会儿。
剩下的这一个小时,他准备去补个觉。
打开冰箱,拿出一瓶鲜牛奶。牛奶是玻璃瓶装的,里面还有淡淡的白色浮沫,这种牛奶味道最纯正浓郁,热了之后香味会更加浓郁,但夏天喝喝冷的也别有一番风味。
一小时后。
他被闹钟惊醒,也是被香味馋醒。
“好香。”
他来到厨房,尝了尝锅中的红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