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巧秀也把朱红的情况和林之语大致讲了。
她被林老夫人赶出了丞相府,在京城当中无处可去,先是到醉春风里伺候那些姑娘的起居。
大抵是因为朱红自小是大户人家的丫鬟,心气儿高,也见不得那些三教九流的人,后面才到了这望酒楼当了一个平平无奇的洗碗工。
之前也有媒人过去说亲,可朱红嫁过去不到三个月,丈夫就病逝了。
甚至有人还说,她被丞相府赶出来,就是因为八字太硬,把人给克死了。
因着朱红的经历,也没有什么好人家愿意要她,林之语这才想着将她带回丞相府。
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若是朱红有了好的归宿,自己又怎么能将她拉回丞相府这个狼窝呢?
“我倒是疏忽了这点,你也到了年纪,换作寻常人家,孩子都已经大了。”
林之语轻抿了一口茶。
“你在京城无依无靠,你既然是从丞相府出去的,我也理应为你备点嫁妆。”
“不用不用。”朱红连连摆手,“我也算是间接害了大夫人,大姑娘没有把我抓到官府里去,已是仁慈,哪敢还有脸在要赢钱呢。”
“我也不是让你白拿,就想问问另外一桩事。”林之语道,“当年张秀丽的那两个产婆,你可认识?”
“其中一个已经病逝了,而另外的马大娘,正是我未来的婆母。”朱红低着头。
还真是歪打正着。
可朱红顿了顿,又小心道:“我婆母知道当年内情,但她收了张秀丽的钱,不一定愿意出来作证。”
林之语道:“没事,你既然能将这件事情讲出来,我就已经很感激了。”
她将桌上的茶水一饮而尽,从兜里掏出了几片金叶子,塞到了朱红手里。
朱红犹豫了一瞬,还是接过了。
“大姑娘,你说的那件事,不是我不想,而是这人总得有个依靠,我已经是这个年纪了,实在是经不起更多的事了。”
她道了声谢,便低头走出了包厢。
巧秀摇头:“这世上居然有人放着荣华富贵不要,偏偏要去嫁给一个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