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娃子难免有些心虚,他开始盘算起来:“如果说打枪,我是没有怕过谁。可是我身上的驳壳枪是前天救马兰香时才捡来的,我还没有来得及使用过,能不能打得准,心中还没底。而眼前这个趾高气扬的家伙,是个军官,他腰杆上的盒子枪,肯定用顺手了,我万一比不赢他,脸就丢大了。”
强娃子把大眼珠子一转,瞧见了旁边站着的警卫员们身上背的快枪,就计上心来。
开口说道:“打老鹰也没有什么!只是我的枪好,我怕占了你的便宜,我们不如把那些当兵的快枪借来比,这样你也不吃亏。”
“好啊!有种!” 浓眉大眼的指挥员高兴地说。
站在旁边的那些无所事事地等着开会的红军指挥们,听说有人要比枪法,纷纷跑过来凑热闹。
浓眉大眼指挥员的搭档,团政委闻盛世闻讯跑过来,对他叫道:“老许,就按这小伙子的办法比,我去给你们借枪!”
闻政委跑过去,找警卫连长借了两支步枪,他拿过来,分别在枪里装上一颗子弹,又把子弹推上膛,对他们说:“你们两个自己挑!”
那个叫许团长的指挥员大咧咧地指着强娃子说道:“让小鬼先挑。”
强娃子晓得他是托大,不好拂他的面子,就伸出双手,随便从闻政委手中拿过一支枪来,说道:“惭愧,我占便宜了。”
强娃子看见许团长也把枪拿在手上了,就学着马兰香称呼张玉笛的口吻,客气地向许团长问道:“首长,你说咋个打?”
“由你说!”徐团长若无其事地回答。
强娃子盯着他,笑了笑,说道:“好嘛!你是首长,你打老鹰头,我是无名小辈,就打老鹰的左爪子。”
在场的红军指挥员个个不算神枪手,人人也是打枪百发百中。
哪个不知道,老鹰在飞翔时,头是伸直了的,比较好打,爪子却是缩在肚子下面,打了鹰爪,必然伤到老鹰的身子,更不说是还要指着专打左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