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叶华兴冲冲地跑了进来,他直接走到了李白面前,用汇报的口吻道:
"李哥,那个窃贼押回来了,科长正准备提审他呢,你要不要去瞧噍!"
李白是有这个资格的,因为这个高明的窃贼,是按他的思路捕获的。
李白却摇摇头道:"我就不掺和了!"
他知道,这个窃贼,绝不是个新手,他的身上,一定还背着别的案子呢。
这个功劳,就让给曹彬吧,要不他更该对自己不放心了。
平安稳定,才是李白目前最重要的需求。
太出头了,是会给自己招来祸患的。
这么好的机会都放弃了,叶华都替李白觉得遗憾。
李白想了想,突然问叶华:"那只金刚鹦鹉呢?"
叶华马上又来了谈兴,他眉飞色舞地道:"李哥,还真和你猜的一样,那只鹦鹉又出去工作了,这回带回来一只金耳环!"
"咱们的人把它也带了回来,科长就把它献给了署长,你猜怎么着?"
李白的第一反应是:"署长收下了?"
叶华神秘地道:"你也猜不到吧!署长当着科长的面,当场就把这只鹦鹉摔死了!
他还骂科长道:"你这不是在害我吗?如果我收养了它,正阳这一片再丢了珠宝首饰,不都得怪我头上吗?"
李白也没想到,这只有灵气的鹦鹉,会落得这样一个结局,不胜唏嘘。
他由此还得出一个结论,署长赵胖子,也不是等闲之辈!
午饭的时间,很快就到了。
和警所不同的是,警署这边管饭。
虽然不是山珍海味,但有菜有饭还有汤,菜中也有肉,饭是二米饭。
李白刚来,不好搞特殊,出去下馆子。
他就和叶华结伴去了食堂。
因为和李白出了一次任务,也见识到了李白办案能力。
所以,叶华就贴呼上了李白,觉得他在警队,一定是个潜力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