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读者“喜欢色木的吴军”赠送的催更符】
前天樵夫公会闹到了半夜,然后就这样让他们住在特鲁贝克工务店准备的住宿设施度过一晚,于第二天就班师回朝去了。
也就是昨天中午的时候,算是把麻烦的一行人给送走了。
可是,今天早上……
齐乐打开食堂正门,准备营业的时候,眼前竟站着樵夫公会的大小姐伊梅尔达。
“……珍妮特,拿胡椒来~”
“你想烤我吗!?”
“最好的方式是用加热过的铁板把你煎到半熟!”
面对从早上开始情绪就高涨的伊梅尔达,齐乐前天积攒的疲劳还没完全消除,他现在还有点想去睡个回笼觉。
“……樵夫公会的分部已经决定设立在四十二区了吧?”
“是啊。只要我说一声就能实现,说成是我的功劳也不为过吧?”
非要说起来,这件事确实让你说一声就被驳回了呢。
“分部的事,已经决定由我一手包办了。就让咱们一起同舟共济吧。”
“虽然你这船确实很大,但材料是泥巴的话心里会很不安啊……”
“是钢铁才对啊!”
“那就更要沉下去了呢。”
“嗯……很轻的,是轻钢铁。”
“从没听说过那种材料。”
先不管材料是什么,如果坐上这种大小姐驾驶的船,保证会在离开港口之前就翻船。
特别是大船的话,想要逃跑也很困难啊。
“话说回来……这些话你应该去跟领主说吧?”
“你在说什么?是你的行动、语言改变了我的心意,所以你才是这次合作的负责人。”
不对不对。谈生意的人和负责人行动的人可是两码事。
在工厂里,制作物品的是员工,承担责任的是上司,要各司其职才行啊。
齐乐从一开始把专利权交给埃斯特拉,就是要让她来把责任全部扛起来。
“啊!真不好意思。”齐乐在伊梅尔达面前击了一下掌,“我刚才才想起来,齐乐他现在正忙着跑外呢。不如你过会儿再来吧。”
“那,你到底是谁啊!?”
“我?当然是他的崇拜者,乐齐小弟。”
怎么那么巧,就在这时,乌玛罗他们也正好过来吃早饭。
“各位早上好啊!咦?这不是哈维尔小姐吗?”
真是个绝妙的时机!
这家伙是原四十区居民当然是认识的吧?想要花言巧语把他赶回去就不可能了。
“哎呀,你来得正好。特鲁贝克先生,请问他是齐乐先生的崇拜者,乐齐小弟先生吗?”
“齐乐先生,你们在玩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