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一听说魏阳竟然被盯梢,郭岱君一下就来气了,愤愤不平地问道:“谁啊?这么过分!”
“管他是谁呢,等开标后应该就知道了吧。”
魏阳还是一边继续填写标单,一边很随意地回道。
谁?
幕后黑手他当然是清楚了的,只不过他的报复手段却是有些过于残酷,一旦传出去,被曹勇知道是被他故意坑惨了的话,就会变成不解之仇,因此,他觉得还是继续装糊涂为妙。
看着他那满不在乎的样子,郭岱君愣了一下后,算是大致明白了他的用意,于是又问道:“所以……你上午填的这些单,是故意用来坑人的?”
“对啊,既然被我发现,总不能一点代价都不付出吧。”
魏阳则又理所当然地回道。
说起来,其实这也是他唯一能采取的报复手段。
为啥这么说?
因为在发现自己被盯梢之后,他就去查过相关法律文件。
按照相关规定,在商业行为里,派人盯梢同行、竞争对手等,属于典型的商业间谍罪也就是经济间谍罪,一旦被发现,确实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主要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以及赔偿对方相关损失。
但要想确定这一罪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证据确凿。
别看魏阳现在手头已经有了盯梢者盯梢他的相关图片和视频文件,以及盯梢者出入曹勇所拥有的魏家庄珠宝公司的相关证据,但要想坐实曹勇的这一罪行,却还是有点难的,搞不好就会被曹勇说,盯梢者是他公司的临时工,盯梢他是个人行为,与曹勇公司无关。
这当然不是魏阳所希望的。
再说,公盘投标这种事,损失又怎么算?
辛辛苦苦告他一番,却换来三五十万的赔偿,对魏阳来说有意义吗?
因此,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如自己来挖坑,把曹勇给坑进去,坑他个几千万上亿,看看能不能让他记住这一教训。
一旦曹勇上钩,这样的教训也绝对是够狠,哪怕是曹勇那样的老牌玉商,一次性损失将近一个亿,估计也会元气大伤。
可对此,魏阳却没有丝毫愧意。
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旦做错了,就得承担相应的后果,不是吗?
因此,当着大家的面,他心安理得地把报复之意给说了出来。
对此,大家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