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和黄锋两人分开,二狗的眼神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黄锋膝盖上面的一个脚印。

那脚印花纹繁复,清晰可见,这是自己早上换的新鞋的脚印。

他喜欢鞋,但别人都喜欢鞋的样式,材料,作用,他唯独喜欢鞋底的花纹。

因为这代表着一个人的印记。

当年北域有一个国家探索月亮,在月亮背面留下了一个脚印,平平常常的一个脚印,可是它踩在了月亮的背上。

它有了含义,人们记住了这个脚印的主人的名字,直到如今还有人拿出来津津乐道。

从那时候起,二狗就喜欢上了鞋底的花纹。

他穿的鞋,可能样式不好看,可能款式不出众,但是脚印一定独一无二。

所以他一眼就认出了那膝盖上的脚印就是自己踹上去的。

“我竟然踹了黄锋一脚?”

二狗的心里充满了不敢置信。

他一直在疯狂躲避,使出吃奶的力气想要躲开黄锋的攻击。

好在他躲开了!

黄锋拳头脚印,没有一个留在他身上的!

但他并没有沾沾自喜,觉得这样已经是自己的的极限了,他现在仍然觉得胸口像是一个大风箱似的,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叶凡让他抬腿伸脚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想过能够打到黄锋,只是本能的听从叶凡的话,谁知道竟然真的让他一脚立功,一脚踹在了黄锋的膝盖上。

“我去,真打到了!”

“狗哥还能碰到黄堂主,有点功夫啊!”

“狗屁,那明明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

黄锋听到身后兄弟们的议论,眼里散发出危险的光芒。

“继续!”

打到他了,和打倒他了,那可是天差地别!

二狗继续闪避,而叶凡嘴角的微笑却是渐渐扩大。

“闪身,踢腿!”

他所用的不过是龙殿的一种训练手段。

龙渊有龙,其身长,其形大,其力不知万钧,其法不知几何,然龙殿常有人屠龙于剑下,何哉?

叶凡初遇龙时,心思惶恐,如常人遇猛虎一般,别说起了和它争斗的心思,就是能站在原地持剑而立,就已经是十足的胆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