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爷子做事向来雷厉风行,他说要走,那就一刻也停不住。
众人都来不及反应,只能下意识跟着走。
王妈站在客厅里目送他们出了门,自己却没动。
她身上还穿着围裙,厨房里开着的炉灶呢。
只一个愣神,原来嘈杂的客厅里便只剩下她自己了。
急匆匆下了楼,王仁伟有些疑惑的看向自己三弟。
“爹这是怎么了?”他压低声音,眉头紧蹙小声问道:“怎么突然之间要去安若那边看一看?这眼看就到饭点了,弟妹在家里都快忙活完了。”
“哎呀,谁知道呢?呵呵,谁知道……”
王仁贵无奈笑了笑,嘴上只是一个劲的呢喃着自己也不清楚,爹的脾气古怪没人能明白。
但老爷子为什么搞这一出,他心里可是门清的。
不然也不会跟秦凤一样,急的脑门儿上已经开始冒汗了。
这可怎么办?
知女莫若父,就这个点啊,只要没有正事,王安若肯定在家里睡觉。
这要是让爹看见了,那可就……
诶,不对呀,王仁贵一愣。
就算是让爹知道了他孙女在家里睡觉,那又能怎么样呢?
谁都知道老爷子最宠的就是他这个孙女了。
别说是怪罪安若日上三竿还在家里睡觉的懒散了,恐怕老爷子见打扰了孙女清梦,还得满脸心疼地埋怨自个儿呢!
于是他悄悄的扯着秦风的衣角,给他拉到了后边。
“老爷子去安若家里,你怕啥啊?又不是去你家结果安若在你床上睡觉。也不是给伱俩正好在床上逮到了,身正不怕影子斜。”
王仁贵拍了拍秦风的胸脯。
“叔,十万火急,家里全是我的东西。”秦风犹豫片刻,压低声音,语气略急。
跟抓床上也没啥区别了。
“有你点东西就有呗,男女朋友的,偶尔去做客也正常,你只要别说漏嘴你跟安若住一起就没事。”
王仁贵叮嘱道:“你就一口咬死,安若家里的东西都是你偶尔去过夜留下的。虽说也免不了让老爷子狠骂,但总比让他知道你俩已经同居了强。”
王仁贵也清楚,都准备要订婚的小情侣了,小秦和安若那点事迟早瞒不住。
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早就跟老东西们有代沟了。
王仁贵也很清楚,自己这个年纪的就能叫老登了,何况爹那个年纪。
“我昨晚刚洗的衣服……我那内裤还在阳台上挂着呢!您闺女您自己最清楚。洗完的衣服我一天不收,它就一天挂在那晾衣架上。”
“那除了衣服呢?”
王仁贵挠了挠脖颈,衣服这事是有点棘手,贴身衣物在女友家里挂着让娘家人看见,确实说不太过去。
他很清楚,要是让爹知道了小秦跟宝贝孙女已经住一块了,而这事没有提前跟他打个招呼……
那究竟得生多大的气,发多大的火,想想都吓人!
“细节太多了记不住。”秦风一时有些语塞,“毕竟住一起,天天都在家里待着,难免会留下痕迹。”
想要完全抹除一个人的生活痕迹是很难的,虽说男人应该比女人简单一些——
没有洗漱台上瓶瓶罐罐,没有浴室里地面瓷砖上的长发,也没有永远不会掀起来的马桶坐垫。
但光是清理自己那个书房就根本不可能,他的东西实在太多了,那一整个房间的笔墨与书香都是秦风曾经生活过的痕迹。
淡绿色的书柜是王安若帮他挑选的,她觉得秦风以前卧室里非黑即白的书柜太过单调。除却帮他选了书柜之外,那些藏在每一层角落里的装饰物乃至绿意盎然的盆栽,都是王安若的手笔……至少秦风自己住是懒得照料花草的。
说来也怪,家务全能的男人讨厌养花,而王安若这种衣来张口饭来张嘴的大小姐,却对摆弄绿植情有独钟。
用她的话说,心情好才能创作好,生活的情调永远藏在细节里。
既然是同居,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是最好……秦风也欣然同意她侵入自己的领地,在书房里留下她的痕迹。
一切弄好之后,王安若曾骄傲地背着手在秦风的书房里转了一圈,最后满意离开,但自此以后却很少再进了……她也明白,就算是结婚以后,夫妻之间也得有私人空间的,何况只是婚前试爱。
除了书房,当然还有其他事情秦风慌得很,只是不敢说出口。
王安若为什么今天赖床了,甚至连晨练都没力气去,他可太清楚不过了。
昨晚折腾的有点过火。
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活力正旺盛,也在所难免……卧室里垃圾桶好像还没清理。
这就是秦风害怕的地方。
猪拱了白菜,还知道给白菜翻个面把拱坏的地方藏起来呢。
老爷子出行当然会有李管家充当司机的角色,一辆订制款加了两座的牧马人是老爷子最喜欢的车。
当年他也是住在大院里、出门就开绿皮吉普的人,如今已经过了亲自开车的年纪和身份,但比起小轿车,他还是喜欢能跑山路也更大气吉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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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见到这辆牧马人以后,秦风终于明白王安若开路虎的性子是随谁了。
不愧是从小看着长大的爷孙女俩。
从坦岛小区去往青山的别墅,用不了多久。
几人从十点出发,不到十一点就已经上了盘山公路,能望见那山崖上的怪柏和遒劲有力的松枝了。
“嗯……这风景还不错。”
老爷子坐在车上,将车窗摇下来,望着窗外的景色点头:“这地方是谁给安若选的?”
王仁贵有些走神,还是王仁伟推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来,连忙回答:“是安若她自己选的。”
“我猜也是。”老爷子冷笑一声,看着车里后视镜,“也就我孙女有这眼光,能选这么好的地段……你啥也不是。”
被老爷子数落一顿,王仁贵只得低头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