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小子带了枪?
刚生出这个想法,刘学义就自己否定了这个可能。
现在在市面上能找到的最有效的短枪就是驳壳枪,如果贝三金真的带了驳壳枪的话,以他这一身短褂加上短裤的打扮,绝对不至于看不出任何端倪。
“你不会打算,在大街上……用一双手把布莱克活生生掐死吧?”
刘学义仔细审视了一圈,然后下意识的挑了挑眉毛。
当然,这也不过就是他的一个玩笑而已……
“怎么会!”
贝三金干笑两声,然后跟着刘学义向远处踱着步子。
直到来到一个偏僻的转角处,他才从腰间取出一只半个巴掌大的牛皮套。
“这是什么……”
看到这么奇形怪状的一个东西,刘学义也难免诧异。
不过贝三金却十分淡定的打开了那牛皮套,拿出了一根打磨的光亮的竹管来。
“吹针吗,这么原始的方式……”
直到这时,刘学义才明白,贝三金到底要用什么手段刺杀布莱克。
“吹针怎么了,咱们今天要去的可是公共租界,如果真用了手枪……可能还不等跑出多远,就已经被领事馆的警卫打死了。
那些人可是有机枪迫击炮的。”
贝三金到底是在斧头帮里面混过的狠人,他深切的明白一个道理,手段不重要,重要的是疗效。
只要能结果了布莱克的性命,别说是吹针,就算是在厕纸里涂毒也是一样的效果。
就像是王亚樵刺杀日军大将白川义则的时候,就是用了一个伪装成暖壶的土制炸弹……
……
刘学义和贝三金两人起得比较早,二人到达公共租界使领馆区域时,也不过才刚刚早上七点钟。
英国人一向比较在意“生活质量”,所以大多数时候……在八点之前到达工作场所,就已经算是勤劳的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