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人鱼她天生最会蛊惑30

看着人群远离,姜莘怜笑得坏坏的。

“都这么说了,那肯定要跑啊,我们可以一边环游大陆,一边遛着他们,想想就好玩哎!”

当晚,就在一群人讨论得热火朝天,列举了一至一百种:抹杀赫林斯的方法时,赫林斯和姜莘怜跑了。

等到第二天天色大亮,整顿休息好的一行人又一次雄赳赳气昂昂地赶到老地方,吆喝了半天也没人回应。

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一行人又踏上了征途。

*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白发苍苍的老人慈爱地看着孙子翻看他年轻时写下的日记,时不时解答孙子天真烂漫的问题。

“弑神者赫林斯,爷爷,这是谁呀?什么叫弑神者?”

“他原本是光明教廷的骑士,后来为了自己的爱人刺杀了神明,所以是弑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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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解释道,心里添了一句:准确点应该叫爱鱼。

小孩迷茫:“神?原来真的有神吗?”

“当然了,”老人双手合十,这么多年过去了,依旧虔诚,“那是最伟大的神,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祂。”

小孩也有模有样地摆了个动作。

老人笑着摸摸孙子的头,记忆飘到年轻时。

神刚陨落那段时间,他满心悲痛,加入了抹杀赫林斯的队伍。

想到那段经历,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年,他已经风烛残年,还是忍不住嘴角抽搐。

那条名叫“莘”的金色人鱼,真是有史以来最狡猾的人鱼了!

昨天才表示明日再战,结果第二天跑得影都不见了!

百人的队伍被一人一鱼溜着跑,永远都是刚赶到,发表作战宣言,被单方面碾压,然后逃跑商量对策,最后第二天一看目标跑了。

老人不禁抹了一把心酸的泪水。

他们追寻着,有时失去方向,找不到目标心生放弃时,那条金色人鱼就会冒出来,挑衅一番。

人鱼的性格活泼一些,赫林斯性格沉稳,他话不多,并不言语挑衅,只是挨个给他们一下,效果一样好。

就这样,一行人追了很久,久到有人已经年迈,久到有人已经不再怨恨,久到有一天,他们发现赫林斯和“莘”身边,出现了一条鱼宝宝。

金色的尾巴,金色的双眸,铂金的发色,浑身上下都金闪闪的,立刻戳中了这群热爱金色的人的心。

在岸上是人,在水中是人鱼,看来完美继承了父亲母亲的优点。

于是这群人给这条鱼宝宝取名:赫里欧斯,有光明的意思。

偷听到的姜莘怜:……嗯?你们不是讨厌赫林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