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辰见状,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你们要听点歌吗?”
“你们喜欢听什么音乐?”
听到这话,靠在椅背上的翁清雅想了一下,继而开口。
“那我点一首威肯的歌!”
“OK!听一下!”
说着,罗辰点了下头,随即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滑动着中控台彩色屏,选了一首威肯的歌,播放了起来。
听着这首歌的旋律,罗辰脑子里似乎想起了什么,顺势说道:“他的歌我也听过!”
“我很喜欢与他有过合作的,就是这张专辑合作的艺人蠢朋克!”
“他们是很有特点的一个乐队,他们两个人都会戴一个头盔!”
坐在后排的翁清雅闻言,微微点了下头,面露微笑:“对,很帅!”
“他们戴头盔唱歌的样子,真的很帅!”
“嗯!”罗辰应了一声,而后又想到了什么,继续开口。
“我记得第一次听到蠢朋克的音乐,是在一个深夜,朋友推荐给我的。”
“那时候,我正被生活的一些琐事困扰,心情低落。”
“但他们的音乐,就像是夜空中最亮的星,一下子就把我从灰暗的情绪中拉了出来。”
“那种电子与摇滚的完美融合,既前卫又不失深情,真的很震撼。”
翁清雅轻轻侧头,目光柔和地望向窗外快速掠过的街景,声音里带着一丝共鸣:“是啊,他们的音乐总能给人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特别是当他们和那位歌手合作的时候,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碰撞在一起,却又能和谐共生,创造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
“那种跨界合作的勇气和创新,真的很让人佩服。”
罗辰点了点头,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说到跨界,我其实还挺好奇,为什么他们会选择和那位歌手合作呢?”
“毕竟,他们的音乐风格和那位歌手以往的作品差异挺大的。”
翁清雅微微一笑,眼中透着思考:“或许,这就是艺术的魅力所在吧。”
“有时候,最不可思议的碰撞往往能激发出最绚烂的火花。”
“他们可能看到了彼此音乐中未被完全挖掘的潜力,想要尝试一种全新的表达方式。”
“而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是对的,那张专辑不仅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也成为了音乐史上的一段佳话。”
“确实,有时候,打破自己的极限,勇于接纳一些新事物,往往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罗辰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