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喜萍已经早早收拾好,穿了他给买的衣服,刚染过的黑发盘到头顶。

有句话说的好,岁月从不败美人,虽然干力气活比较多,平时也不保养,额头眼角皱纹明显,可任喜萍依然很漂亮。

母爱给她镀上了一层神性。

“真好看。”夏眠忍不住说。

“跟年轻时候比差远了,”任喜萍捋捋鬓角,头一次穿这么好的衣服,稍微有点别扭,“我给不给你丢人,儿婿不能嫌我老吧?”

“老什么,他羡慕我都来不及……咦,这衣服质量有问题,领口怎么勾丝了?”

任喜萍穿的是一件真丝质地的小立领衬衫,因为领口贴着脖子,她一直没发现,被儿子一说立马急了:“哎呀,都怪我,手又把衣服刮坏了!这种料子能剪不?”

夏眠没回答,而是拉起她的手。因为长期洗衣服洗碗干粗活,又不做手部护理,她手相当粗糙,指甲边缘长满了倒刺,真丝娇贵,当然会被刮坏。

听任喜萍的意思,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勾坏衣服,但却是夏眠第一次仔细看她的手,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该努力给她更好的生活。

现实生活中,他妈咪出身优越,十八岁拿港姐,后来又找了个好老公,从未吃过苦,完全不需要儿子帮衬,导致夏眠一直以为孝顺是帮妈妈积分、配货、拿稀有皮包包、收集各类珠宝。

这个世界对他太好了,天生宠儿,他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是真有人连手霜都舍不得擦的。

夏眠鼻子发酸,小声安慰:“没关系呀,这衣服有售后,您先穿着,等穿完我拿去店里处理。”

“不过,”他脑袋里突然冒出个想法,“今天是第一次见儿婿,肯定越漂亮越好,我带你去做做护理吧。”

任喜萍不想让儿子花钱,但为了给姑爷个好印象,忍着心疼,跟夏眠去医美机构。稀里糊涂拍了VISIA,又稀里糊涂被摁在治疗室里,做了一大堆抗衰护肤项目。

夏眠坐在操作室外等,有个小护士路过,看到他捂嘴惊呼:“夏眠!”

“是我,”夏眠示意她小点声,“我在等我妈妈。”

“你本人太帅了,跟三爷真的好配,”小护士羞涩一笑,“我是你们的CP粉。三爷夏眠,缠缠绵绵!”

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