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满十四岁之前,无论女孩是否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都以强奸罪论处!”
“但是在这起案件中,这个女孩已经年满十五周岁,早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性同意年龄。”
“虽然师生恋这件事情在我国并不被认可,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我们是没有理由插手的。”
小主,
“可问题就在于,女孩的父母并不同意我们的说法。”
“他们认为他们的孩子还小,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
“肯定是被那个老师给蒙骗了,才自愿跟他发生了那事!”
“他们坚持要我们把女孩的班主任抓起来,还要告他强奸罪!”
“不管我们怎么解释他们都不听,每天都来我们警局闹!”
“而且还把这件事情发布到网上,在网上引起了激烈的反响。”
“现在我们魔都公安局每天都会收到网友来信,都是要求我们严惩班主任的!”
“其实我们也非常怀疑那个班主任的动机,他极有可能是利用了小姑娘的心智不成熟,以爱情为由骗取了女孩的性同意。”
“我们也相当看不惯这种对学生下手的老师,可是这件事情按强奸罪处理根本就不成立啊!”
“我们要是把这件案子这么报到检察院的话,肯定是要被打回来的!”
“林昊,不管怎么说,你的专业能力我还是认可的。”
“你有办法给那个班主任定罪吗?”
听完方宏的描述,林昊几乎是脱口而出一般说道。
“这不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吗?”
方宏和方静心头一惊。
方宏当即问道。
“你说什么?什么罪?”
“我怎么不记得夏国刑法中有这么个罪?”
林昊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夏国的现行刑法中确实还没有这项罪名。
不过为了掩饰尴尬,林昊还是硬着头皮说道。
“这还不简单,让立法委把这条罪名加上去不就行了!”
林昊轻描淡写的一句话。
把方宏父女二人的下巴都给惊掉了。
让立法委把这条罪名加上去!
这还是人话吗?
你当你是谁啊!
你一句话,就能让立法委把法条都修改了?
关键这说话的语气还这么轻松!
办了两个案子,改了两次法条。
你还真把立法委当自己手下了?
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倒反天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