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早有准备,报了兰斯洛草原上一个比较靠近海岸线的位置,苏墨骑上马跑过去只需要半个小时。
到时候把苏墨藏在附近,就以野狼的身份和平头哥一起合作打海盗。
好吧,恐怕最有可能不是和平头哥一起打海盗,而是躲在旁边看平头哥打海盗,两个三十级大boss之间的战斗根本不是它这个沙雕精英怪能够插手的,而且还只是一个二十八级的沙雕精英怪。
苏墨选的这个地方,是一个流浪者营地附近的小山头。 海棠书屋
草原上的小山头看着就是一个土丘,一群流浪者在这里结营而居,主要贩卖一些毛皮和牧草,玩家们的坐骑主要以马匹居多,而马匹则需要消耗牧草来恢复体力。
这里不是绝对的安全区,只要被攻破营地就形同虚设了。
但是总比苏墨把自己停在外面切换角色安全的多,他在众多的营地之间支起了自己的帐篷,然后切换成野狼的视角去那个不远处的山头。
关于切换视角的操作,苏墨又研究出了一些新东西。
他发现自己可以把来福停在安全区之外,固定在某一个小范围内,然后自己回去下线切换视角,以来福的身份上线后,他就会出现在原本固定的小范围里。
这样就不用让一只野狼鬼鬼祟祟的从安全区跑出来。
跑到小山头的时候,一只小狼正在山头上到处张望,远远地看上去,来福觉得这货的比自己的体型还要小,跑近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对方比自己预想的还要瘦小。
来福身高大约一米二,从头到尾接近两米,总重量丝毫不逊色成年男子。
被苏墨养的那叫一个膘肥体壮。
平头哥不一样,它的高度可能还不足一米,体长一米半不到,主要是因为它的尾巴断了小半截。唯一和彪悍能沾点边的可能就是它的四肢显得非常粗壮,尤其是一双利爪寒芒毕露。
它的身上到处都是伤疤,有一道斜跨整个面部,显得格外狰狞。
他的身上毛发是金黑色的,被浑身的伤疤弄得四分五裂毫无美感,唯独脑袋上的毛色呈现灰白,大概就是它苍头狼王这个名号的由来。
来福原本把苍色理解为草色,还以为它是个绿帽王呢。
“来福?”
“皮斯!”
“你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