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是人是妖难辨己

地煞七十二变 祭酒 1742 字 25天前

肢体横飞,白刃搏杀。

妖魔舍生忘死,游侠半步不退。

前妖授首后妖又至,是长刃碎尽换短刀。

厮杀中。

张易没去数自己杀了多少妖怪,受了多少伤,换了几把刀,又念了几句词。

此时此刻,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许多的画面,或熟悉或陌生,熟悉的有在狸儿楼下的惊鸿一瞥,从此魂牵梦绕;陌生的有在山林与旷野,与无数的妖怪、恶鬼、武士、僧道搏杀,战而胜之,吃掉败者的尸体。

两种记忆相互交织,教人分不清自己是谁。

他冷硬的神色渐渐迷离,一如深陷梦魇,一如大梦初醒。

没由来的。

他想起昨日与今日种种。

满怀雀跃将钗子送给美人,对方也含笑收下,良辰美景,一如书中故事。然而,今晨盛装的美人出门,云鬓上配着的,却不是自己送的簪子。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三娘子家财万贯,藏室里罗列奇珍,潇水城里最好的簪子在她的妆奁里也份属寒酸。

可为何自己会固执地以为三娘子一定会戴上那只簪子呢?

以至于郁郁寡欢、神魂落魄缺席了今儿的酒神祭。

待他发觉异样,拼命闯入妖丛,找到了三娘子时……

张易挥出刀刃,在刀口断裂之前,斩下了身前妖怪的脑袋,干净利落,一如之前亲手斩下三娘子的头颅。

而后举目四顾。

伏尸遍地。

已然再无敌手上前。

他神情恍惚丢下了手中断刀,却又察觉裤腿一紧。

低头瞧去。

呵。

原来还有只漏网之余。

鸟嘴人身,四肢尽无,从腰部被拦腰斩断,拖着白色的肠子,徒劳用鸟喙拉扯着张易的裤脚。

张易正要拾起断刀了结了它,可已化作镰刃的左手却自个儿挥了下去,刨开了妖怪的胸膛,勾出了它的心脏,送到了自己嘴边。

游侠儿自然而然地张开了嘴。

可咬下那一刻。

神思蓦然清明。

他急忙丢开心脏,脸上变化出难以言喻的神色,又凝望着自己的左手,不知不觉间,妖化已从手肘蔓延到肩膀,如今整条左臂都变成了螳螂状的刀臂。

再稍作检查。

原来,除却握刀的右手,四肢已尽为虫躯。

“是时候了。”

他对自己说道。

而后坐下来。

坐在肉泥与残尸之间。

先是举起刀臂斩下了双腿,再用右手捏住左肩,硬生生扯下刀臂,弃之于地。

冷汗直冒,青筋暴起。

哆嗦了好一阵。

才用仅存的右手摸索入怀里,掏出一个巴掌长的短刀,形制粗陋,似乡野孩童的玩具。

然而,当他用牙扯下刀鞘,露出的却是货真价实的开锋利刃。

“此刀长七寸,桑木作柄,生铁为刃,是吾孩提时,由……”

他将刀尖倒转对准心口,努力思索,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送给自己的。

抬头。

看了看昏惨而肮脏的城市。

许久。

“算了,记不得了。”

没柄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