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李源看完后问:“被上诉人,请上诉方,对刚才上诉方,提交的这两份证据,进行质证。”
这时被上诉方的辩护人说:“我对该两份证据的三性原则不予认可。
因为我不知道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这两份证据,是否是银行和江城市房产局的公章。”
李源看了一眼崔宏波说:“上诉人,你对被上诉人提出的,对你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不予认可,有无质证意见?”
崔宏波说:“我希望法庭,能对我方提交的证明材料,文字和公章,进行司法鉴定。因为只有司法机关,才能确认,这两份证明上的银行公章和房产局公章,以及有关人员的签名,才是否为真伪。”
这时李源问:“被上诉方,你们是否同意,上诉方提出的要对这两份证明材料,进行司法鉴定的请求?
被上诉方说:“不同意。”
李源又问崔宏波说:“上诉方,你还坚持,要对你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司法鉴定吗?”
崔宏波果断的说:“坚持。”
这时李源源问崔宏波说:“上诉方,你坚持要对这两份证据,进行司法鉴定,那说说它对该案的事实,能起到什么作用吗?“
崔宏波说:“因为银行的这份证明,能够证明这些存款,是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之前存入的。而房产证,也是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之前,上诉人就买好的房子,这两样足以证明,上诉人的钱和房产证,均不是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婚后财产,依照华夏婚姻法的规定,上诉人的这些钱财,和房产不应与被上诉人均摊,所以原判决书,判定把原告的财产,判与被上诉人均分,一人均得50/%是错误的。所以我方请求二审法庭,能够撤销原判决,判定上诉人的财产与被上诉人无关。被上诉人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搬出上诉人住处。”
李源看了一眼身边的另一位审判员问:“张庭长你看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办?”
张晓燕说:“李源法官,这件案子,由你任审判长,这也就是说,该案,无论原判决书,是对是错,都于你没有关系,但是该案,现在则是由你任审判长,无论该案,你做出的判决书,你是维持原判决书也好,还是你直接改判也好,但是我希望你,都要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能够坚持,你自己的自由心证。因为这件案子,现在你才是本案件,判决书的直接责任人。”
李源说了句:“好的张庭长,我明白了。李源看了一眼崔宏波说:“好了崔律师,三天内,你向法庭提交一份,对这两份证据,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书。”崔宏波说了句:“好的李审判长。”
这时李源说了句:“好了退庭,那天再行开庭,另行通知。”
李麟和宋联,一看山洞里黢黑。李麟明白,刚才之所以这个山洞要关上门,一定会是宋联姐,刚才在踩到,地上的东西时,才关上的这两扇山洞门,这就说明,不是地上有暗钮,那就是宋联姐,在碰到墙壁时,碰到了墙壁上的暗钮。
想到这里,李麟往地上一蹲,然后用手一摸,地上好像是一个石坑。李麟猜到,要是按照盗墓的人描述,这个坑,好像是,古墓里的顶门石,那个顶门石的那个坑。可是刚才和宋联姐,进来时,明明这个山洞门,就是开着的。现在忽然就关上了。这一定会,暗钮就在墙壁上无异了。
想到这里,李麟赶紧就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想着自己和宋联走进山洞时,宋联的手,当时,摸到了墙壁那个地方。想到这里,李麟就往宋联,摸到墙壁的那儿,伸手一摸墙,只摸到墙壁上,正有一个小石球,正镶在墙壁里。这时李麟,刚要用手推动,这个石头暗钮,这时只听门口,有用爪子,扒门的声音。
于是李麟,就把想要把石门,打开的手停了下来。然后就顺着门缝,往外一看。
只见门口,有两只黑熊,其中一只小的,正用前爪子,挠着石门,而另一只黑熊正在地上,用嘴裹着自己的前爪子。李麟知道,此时如果自己,把石门打开,那么自己和宋联,就要成为,这两只黑熊肚子里的美味。想到这里,李麟就把身体转了过来,然后对宋联说:“联姐,我找到了打开石门的暗钮。”
这时宋联激动的问:“那麟弟咋不把山洞门,打开呢?这里面也太黑了?”
李麟说:“山洞门口外面,有两只黑瞎子,如果此时咱们打开山洞门,那么咱们姐俩,就要变成这两只黑熊的,腹中美味。所以我才不敢,打开这山洞石门。”
宋联点点头说:“嗯,还是麟弟聪明。”
这时李麟对宋联说:“联姐,你在这里别动,我去山洞里看看。”
宋联说:“麟弟,这里面黢黑的,有啥好看的,不如你和我,在这里好好歇会,等这两只黑熊走了之后,咱们再出去。”
李麟说:“以我看过的,对古代小说的情节描述。当主人翁,走投无路时,必然就会出现奇迹。刚才通过,我对这个山洞的初步了解,我敢断定,这个山洞,以前必定是一个古墓。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座古墓,被什么人给打开了。所以现在咱们姐俩,想出又出不去,反正咱们俩个人,待着也是待着,还不如好好探寻一下这座古墓,或者是山洞的好。“
宋联说:“好的麟弟,你去吧,刚才我掉进了水坑里,现在肚子有点疼。所以我想歇一会。”
李麟点点头说了句:“好的联姐。”要想知道李麟在这个山洞里能不能有奇遇,咱们下集再说。
只见崔宏波,先递给了法庭一份证据目录,和崔宏波去银行,以及江城市房地产,开具的银行存取款,以及房产证明。这两样新的证据。然后又递给了被上诉人一份。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