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接的这个收藏品任务,做起来是最简单的,但时间已经到中午,路信得先回去找约翰,两人一起去看TY乐队的演唱会。
其实在问过居民后,他得知了TY乐队举办演唱会的时间和地点,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带约翰一起去,他良心有愧。
“约翰,我回来了,走,一起去看演唱会。”路信大步流星地走到前台,提醒约翰该履行承诺了。
听到路信的声音,约翰直接摆出了一个暂停服务的牌子,“走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了。”
两人一起来到酒店门口的停车场,约翰走到一辆车身写着金文尔大酒店的七座面包车前,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里。
车子一解锁,路信就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去。
约翰也坐到主驾驶,打火起步。
然后,直接给路信表演了一场起步熄火。
试了好几次,终于起步成功,以3千米每小时的速度一顿一顿地嗦出了停车场。
“约翰,你开车的方式让我想起了我年轻的时候。”路信想起了当年学车的时候,同一辆车的大爷就是这种开车方式,每次都颠得他怀疑人生。
来到外面的道路,约翰提速的同时,跟路信解释道:“太久没开了,一下子有点不适应。”
像是在印证约翰的话,车子的顿感消失了。
“前面有个人在横穿马路,你不打算减一下速吗?”
“当然,我会减速的。”
路信觉得约翰可能是太久没开车,以至于记错了刹车和油门的位置,导致车速直接飙升,直接把横穿马路的人撞了出去,并在其落地后精准地碾了过去。
车子在碾的时候,因为有障碍物,确实减了一点速。
这么一想,约翰也没说谎。
不足五十米外的交通指示灯由绿变红,约翰依然在踩油门,时速已然超过了100码。
接连撞了几批人,约翰突然猛打方向盘,往海的方向疾驰而去。
“约翰,你想看海?”路信看约翰已经不打算演了,路信忍不住笑了。
他特意给约翰留了时间去核实,而约翰在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后,不打算忍辱负重,而是带着他同归于尽?
“对啊,海景不比演唱会好看么?”约翰也跟着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