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尔没设定过这座城市,它大抵是这二百年中兴起的新城。这地方虽然离魔王近,但离旧杰弥诺足够远。对于一位想要明确立场的国王来说,这再合适不过。
“之前几百年,魔王一直很老实。现在魔王活跃了,还冒出个怪物庄园,永昼城保准难受得要命。”忒斯特的语气里多了感慨。
诺尔喝汤的手一顿:“你好像对杰弥诺很熟。”
“我还小的时候,父母带我们去永昼城看过几次远房亲戚,我对那边有点印象。”
忒斯特笑笑,“弗拉玛家祖先是杰弥诺人。亲爱的,你创造了我们的民族。”
他刚喝完汤,上唇还沾着奶油汤渍。诺尔下意识拿起手帕,去擦那片“白胡子”。柔软布料刚碰到忒斯特的嘴唇,诺尔的动作微微一僵。
忒斯特身体前倾,面颊蹭过去。诺尔这才继续动作,擦掉了那点儿奶油泡沫。
“该赶路了。”诺尔说。他拍拍手,两只骷髅马自死亡回归人世。
“唉,最近几天,我一直没法正儿八经晚祷……”
“我不介意,”诺尔好笑地收起手帕,“你是泛信徒,我是临时神,差这几次不要紧。”
那种空虚感又出现了。
忒斯特瞧着手帕消失在诺尔衣兜,才翻身上马。
……
永昼城比诺尔想象的还要宏伟许多。
它大概有四五个白鸟城那般大,背靠灰黄的布里克山脉。根据忒斯特的描述,这里的街道多用浅黄与奶白的石头。建筑同样是白色,表面严丝合缝,像是整体浇筑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