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军嫂的眼神闪亮,大家都盯过来。
果然,不管多大年纪的女人,爱美是天性。
可是,洛宁胖乎乎的手上竟然只有一个不起眼的蛤蜊壳。
那分明是装护手油的。
丁凤第一个笑出声,嘲笑道,“乡下人就是没见识,这是蛤蜊油,擦手用的,你是不知道什么叫口红吧?”
“口红,擦嘴唇用的!”
丁凤比划了一下,她那厚厚的大嘴唇。
终于有占了上风的痛快感,她像只兔子似的,飞快地回屋去取来半支用过的口红。
这是沈清澈用剩下的,拧开口红管,里面只剩下不到一厘米的口红。
她一直当成宝贝似的,没舍得用。
每天除了洗衣服做饭,就是看孩子,她走出大院的机会并不多,偶尔去县城,也不好意思涂得太艳。
丁凤每回都只薄薄地涂上一层,然后再用湿毛巾擦掉,这样看起来嘴角红艳艳的不说,颜色也没那么贼。
省得她家男人老说,像吃了死人肉,嘴唇红得难看。
丁凤很是得意,因为她可是这个大院里少有会用木炭画眉毛,还有口红的女人!
等丁凤从屋里出来,眼前的几位军嫂已经围着洛宁叽叽喳喳。
“真的是口红!”
“洛宁,你在哪里买的?看着也不便宜吧?”有人试探地问。
“我看这颜色,像玫瑰花瓣似的,挺好看。”
“哟,还有香气呢!”
有人问,洛宁就一本正经地回答。
“在县城里买的,比起百货大楼里的口红,这个便宜不少,一块五毛钱一盒。”
一块五毛钱!
这败家娘们儿!
长得跟个黑熊精似的,还给自己买口红。
要知道,一块五毛钱那也能买到七八斤大米呢!
“那你来我家,我家的缝纫机空着呢。”有位军嫂站出来,伸手就要去拿那盒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