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公司会朝更加专业化方向发展,只是这样一来,创始人会不会愿意?”卢植多少有些担心。
“我看没得问题,这份提案是华夏商会提出的,这就说明得到了绝大部分人的支持,这是其一。
其二,对于创始人来说,削弱了自己权力,但是对于公司长远发展来说,明显利大于弊。”庞德公一直没有开口,此时也加入了讨论之中。
“哎!华夏的分权制衡已经深入上下了,这样改革就少了争斗,能够凝聚公司力量。
创始人的贡献已经有了公司股份作为回报,就算无法担任总经理,他依然可以进入董事会竞选董事长。”
“按照规定,董事长权力并不大,最大权力就是投票时,他一个人拥有两票,其他和董事没什么太大区别。”
……
对于从上到下的热议,最高兴的莫过刘恢。
在他看来,再厉害的人不可能永远保持正确,而一群人不一样,就算错误,概率也比一个人低一些。
政府也好,公司也罢,任何权力必须要有监督约束,否则就如脱缰野马。
第二天,报纸上刊登了华夏最高法院对于法治的全新解释。
其中,有几句话引起了不少人的议论。
文章里面是这样说的:“法治相对于私权来说,法无禁止,一切可为;法治相对于公权来说,法无授权,一切不可为。”
这几句话很好理解,也就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所有事情都不是犯罪。
对于手握权力的人来说,行使任何权力必须得到法律授权,例如:执法的人抓人,必须要有逮捕证一样。
这就相当于对执法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将百姓权利进一步明确。
“这是我见过对于法治比较简单明了的解释了。”洛阳城街边,一男子正在吃包子稀饭,对着身边同伴说道。
“是啊,这样一来,任何人也不敢滥用手中权力,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的利益就能得到保证了。”另一男子赞同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