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什么的,对男主来说根本不存在。
他既不想坐牢承担责任,更不想以命偿命。
在他心里,殷小雅的十条命,也抵不上他的一条命珍贵。
李向阳做了一番伪装,趁着还没有人发现殷小雅不见了,改头换面离开了京市,想找个偏远的地方生活。
虽然确实是成功逃脱了京市,但也只逃亡了不到半年就被抓住了。
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李向阳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殷小雅的家人又不肯出具谅解书,他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年半后,因为表现良好,听说还立了个什么功,死刑改成了无期。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得知了殷小雅的死讯,知云掐指算了算,在原主那一世,殷小雅也是在这一年死的。
死因当然也跟李向阳脱不开干系,但那时却因为他男主光环强大,再加上又不是他亲自动的手,并没有被牵连到。
但这一世则完全不同了,不仅是他亲手杀了殷小雅,而且他的光环也在知云一次又一次的骚操作下,被磨的差不多了。
毕业分配的时候,知云耍了点手段,留在了京市,只不过单位的位置比较偏,好处是离着她买的房子不算太远。
不过这也没关系,买一辆车,考一个驾照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这个年代哪怕是京市,汽车也不是很多,更多的还是自行车,只要不是在闹市区,基本上不用担心堵车的问题。
因为她学的是文学系,被分配到了一家报社,做了一个小职员。
一直到她开始上班了,原主那一家人也没有再找过来,知云也没有再去特意探听那一家人的消息,京市这么大,就算那一家人查到点蛛丝马迹,想找她也没那么容易。
更何况还被她人为的抹掉了一部分记忆。
在报社工作了两年后,知云犹豫再三还是选择了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