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有耕种,收获的权利,同时有交租,维护的责任。
不得荒废,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雇佣耕种。
发现者,一律收其田,流三千里。
……
一份合同好几页,有的没有的全给他填上,尽量堵死吞并土地的可能性。
其实朱雄英知道,想要土地不吞并,除非土地不值钱。
历朝历代都是这样分的,分到最后,都是被吞并,无一例外。
既然如此,朱元璋为什么还这样干呢?
朱雄英还这样干呢?
因为,朱雄英也没有好办法,不过,朱标的路,也许真的能走通。
百姓分剩下的田,变成军屯。
朱雄英相信,将来有一天,随着土地法的完善,监管的跟进,信息的发达,土地兼并将不会那么容易。
官吏喊道:“张三,你家四口人,可分二十亩,你想要多少亩?”
张三掉了一颗牙,说话漏风,脸笑的能夹死一只蚊子:“大老爷,俺以前是佃户,俺会哄地,俺家一个婆娘,一个儿子,还有个小闺女。俺算过,俺能种五十亩。”
小官厉一拍桌子怒道:“张三,你可想好了,地种不好,荒了,废了,要流放的,婆娘人家养,孩子也成别人的了。”
百姓哈哈大笑……
张三嘿嘿笑道:“俺想起来了,俺家闺女种不了地,干不动,就俺杀人,俺种二十亩。”
小吏和旁边断了手的一青年商量一下,
断手处还有斑斑血迹。
青年点点头?
小吏然后道:“好了,签字画押,一式三份,你留一份,十年后拿出来,若是你家在添人口,还可以再分。”
弄好小厉再喊:“李四,你家六口人,耕牛一头,能分三十五亩,你要多少?”
李四……
有人好奇道:“大老爷,那断手青年是谁啊?”
小吏看向身边的青年,青年再次点点头。
小吏道:“这位是你们的乡长,以后百户为一里,千户为一乡,他们都是陛下的人,都是为大明立下赫赫战功的人,他们都有军功在身,看到了吗,这只手就是和敌人厮杀断掉的,你们乡长大小百战,杀敌三十二人,封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