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真是的。”顾舒宁收了汤药,正要为弟弟说话便看到爹爹写的字:“论何为美?”
“爹爹这是写的什么?美难道还需要论吗?”
难道不是大家都喜欢什么,什么东西就是美吗?
这还用论?
顾晨:“哦,这个啊,爹爹觉得,秦楼楚馆、勾栏瓦舍里头,那些风尘女子还有唱戏花旦小生的足并不美,反而还特别恶心。”
“所以写篇文章论一论,批判一下这种残忍的审美,希望能改变审美潮流,从而让这些孩子小时候,不必再受这种断足的苦楚。”
其实明朝普通女子也裹足,但是她们因为还需要劳动,所以裹足是为了调整脚型和大小,并不是掰断了的那种。
但凡是这种畸形的裹脚,大都是出自从事娱乐性质工作的。
他又没办法直接禁止,只能用文章来批判这种审美。
若是吏部尚书讨厌这种审美,想必也能带动一部分人。
“不好看吗?”顾衍虽然没见过,却还是提出了质疑:“既然不好看,那些达官贵人为何又喜欢看呢?”
若是达官贵人不喜欢看,那哪些人牙子和班主又为何要掰断他们的脚呢,他不是很理解。
“因为柔弱呗,有些人就喜欢别人柔弱好欺凌的模样。”顾舒宁说完,又看向顾晨提议道:“爹爹要批判,可以将断足的样子都给画出来。”
“看他们还喜不喜欢?”
喜欢那种的一般都看不到人家的脚,只能看到被美布包裹的脚而已,脱了袜子可没几人受得了。
顾晨赞同地点点头,俗话说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别说是长相,就是那味儿也不一定有人受得了啊。
“恩,好主意。”顾晨一边下笔,一边对着两个孩子道:“生而为人,大家都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耳朵,只不过有些人投胎技术差了些。”
“所以才有了人分三六九等,可这个三六九等,爹爹不喜欢,爹爹管不了别人,只管得了你们。”
“爹爹希望你们在往后的人生里,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能拉就拉这些身陷囹圄的人一把。”
“因为你不经意的帮助,说不定就能改变别人的一生,他们会因为你的善举,过上好些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