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大概是可以了!”
想到这,他不禁又是一阵的振奋。忙不迭的掏出手机,想要和薯条进行一次深层次的交流。
这自是大神的权威,可以直接和编辑联系沟通,一般的扑街想要有这样的待遇,做梦去吧!
不过旋即他便僵住了
一来昨天过来时,他只带了平日里常用的那只手机。
二来这只是自己的心血来潮,作为转投薯条旗下的第一份投名状,怎么看,似乎都有些草率。
“还是再等等吧,也不急于一时。”
卓九摇了摇头,不过既然手机已经掏出来了,那就看看是不是有什么新的消息发生吧尤其是薯条群,既然确定了那大壮可能会是他接下去最大的竞争对手,那就必须把他的底细给摸清楚。
当然,他可不认为,一个编辑的旗下就那么一个拿得出手的作者他依稀记得,昨天的群聊中,似乎有人提及了群里还有一个一哥一姐?
那么,连大壮都不配被称为一哥,那这所谓的一哥,将会是多么恐怖的一个存在?
卓九不禁感到一阵的头痛,这样看来,这两人也必须得到自己的重视!
想清楚一切,他赶忙将手机解锁由于天色尚早,所以在他看来,应该不会有很多人无聊到一早起来水群。
旋即,他的眉头一皱,因为,他发现,薯条群的未读消息竟然已经来到99。
“这些人都不用写书整天水群的吗?”
卓九觉得有点不可思议。驰骋的风气似乎和其它的网站有着天壤之别,都说水群是写书的最大天敌,要不他先前也不会那么排斥进群了
可薯条群里的这些扑街,怎么竟像是以水群为己任,写书反而变得不那么重要?
疯狂的拖动着屏幕,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摆在了卓九的面前那个被他暂时认定为假想敌的万红壮,竟然真的成神了!
望着满屏的“大壮牛逼”,他不禁有些愣神,整个人也开始莫名的颤抖起来。
是悸动!抑或是有些惴惴不安!
能够进入这两个榜单,他并不是没有想过,然而在他最巅峰的时候,都没有进入过这两个榜单。
这也是,他迟迟不能成神的原因。
除了习惯性断更,还因为他的作品并没有受到广泛的认可。
而现在,一个他不怎么看的上的作者竟然成功上榜,这让他整个心思不禁变的无比的复杂。
无力的将手机甩到一边,卓九长叹了一口气。
旋即,他的眼神猛然变的坚定起来,“神么?呵呵!”
“这薯条群,到也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他总感觉有什么似乎在针对他,起码卓九是这样觉得的,要不怎么他刚一进群,转投就给他整出一个对手来。
按照中二的设定,这可不就是宿敌么?
如果说先前万红壮只是存在与他臆想中的假想敌的话,那么现在,他们就是真真正正的对手了。
不过,也就只有这样才有意思,不是吗?
卓九一个翻身,坐起身来。这一刻,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出租屋,将自己昨晚的那些念头,付诸纸端,发给薯条。
然后,惊艳众人!这也是他卓九,所拥有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