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本名叫什么?”他挺好奇。
“王红!”
“那人为啥叫你‘一片红’?”
“十里花场有浑名!达到目的了,你可以走了,我可不想祸害孩子,上天有好生之德。”
“可以!我可以叫你姐吗?”
“随便!”
“我父亲很早就认识你了吗?”
“有些年头了!你想干啥?”
“好奇!”
“好奇心害了许多人,你知道吗?乡下谷粒粗糙,但颗粒饱满,青涩得不忍摘掐!”
“姐,我们还会见面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再见!”女人摆摆手,一拧腰而去。
“姐,你要的肉!”
“你自己留着吃吧!”
望着那个妖娆的背影,李红旗咬下嘴唇,吸吸鼻子,风里有香,闭上眼,微醉,酒没有她芬芳,风象锯在他心上拉,麻木不知道疼,熏,这种散失在空气里女人,提前腐蚀了他的神经,那一天他没有睡好,梦里有遗排,自此复杂不再单纯,喜欢象木匠一样:斜眼调线,听风听声,看女人,闻香,提前剧透人生。
偶然相碰,是必然的结果,千呼万唤,王红这个名字,从此象纪念碑上的字,深深镌刻在他心里,每每有交集,必与王红有一比,得失决定了取舍,所以很长时间,王红是他心中女人坐标,皮囊生得好,虽草如宝,虚的日子,囤积起来的美好,象雕刻,精雕细琢里有了轮廓。
李红霞不相信我不在学校,别人说什么,她不信,尤其是毛小岚说的,她更不信,两个本不可能交集的女人,在学校大门口敌意相见,李红霞是知道毛小岚的存在,所以那一刹那,都带着研究的目光,想要看透对方。
“你是给他寄过一百块钱的人?”李红霞直接猜透,并且指认出来,心里却想:这个女人除了白,也不算特别漂亮,李瑞芹纠缠至今,总算有了结果,可见我是不喜欢太白的,哼哼,城里人了不起吗?“他有志气,退给你了吧?”幸灾乐祸口气,“乡下人没有钱,但绝不爱钱,这事我知道,他问过我!”李红霞有些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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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乡下她们中的那个侄女吧?”
“你怎么知道?”
“肤色出卖了你!你们有共同语言吗?”
“能睡一起就行!”
“低俗!”
“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