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一个肯定的答复,免得金家人继续纠缠下去。金兰早没有了往日的妩媚,冷冷地说道:“好了,我已经解除了,现在你可以走了,你可以走了!”
我松了一口气,虽然我知道这丫头不是个聪明人,但我还是想让她一直这样浑浑噩噩的,毕竟这件事跟我无关。
就在他准备从这间破旧的房子里出去的时候,角落里却是一人,一步一步,看起来很是艰难。
我下意识地避开灯光,躲在阴影中,以免被人看见。
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还不停的东张西望,我这才发现他的长相,竟然是那个花痴。
这家伙该不会是要打金兰的主意吧?我抱着看热闹的态度,等着看好戏。
很快,金兰愤怒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滚”两个字比我叫的时候还要响亮。他们俩在楼梯上争吵起来,声音之大,我在下面都能听到。
原来,金兰是被逼无奈,才会在那天晚上,通过山上的祭祀,签下了一张残忍的魂魄共生协议。
自此之后,她便不能与别人结婚,不但要一起睡,还要一起睡,一起躺在棺材里,其中一人死了,另外一人也要跟着一起死。
若不是碍于自己的身份,她真想一口吞下自己的舌头,然后带着凶手离开,向父母道歉。
很明显,她并不是自愿嫁给他的,她讨厌那个破坏了她一生的人,自然也不可能对他好。
两人争执的话题,都集中在什么时候成婚上。那男子还扬言,若是不答应,他就要杀上金家,成为新的姑爷,夺取这座城市的控制权。
金兰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没有办法阻止他,真要做得太绝,那就是两败俱伤。
她还要养家糊口,还要把兄弟姐妹养大,怎么能这么容易就倒了呢!他们两个争来争去,实在令人惋惜,毕竟这是人家的游戏,我这个局外人也不好出手,能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我只是将此事当成一个闲言闲语,对山城新一任的新主人,我并不在意,但愿这个男人不要来惹我,不然的话,我倒不介意让他玩玩。
放下心来,我慢悠悠的回家,却怎么也睡不着。这些牲畜的尸体,让我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如果我们不能在夜里被狼群袭击,就必须要干掉那头狼。
羊倒是简单,剥皮之后,第二天再做一次。而那些牛肉则是让人头痛的,因为它们实在太多了。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将这张皮给扒了,然后让它晾在外面,等太阳出来的时候再去处理。
他只需要将一条红色的布条绑在柱子上,就会有人前来询问。
果然,到了次日,不断有人前来询问。我本来就不打算估价,也不打算从他们这里赚钱,所以就让他们看看吧。
既然是熟人,他们也不会让我吃亏,商量了一下,最后以五元一斤的价钱成交。相比市场上50元的市价,这已经相当于免费赠送了。
可对于那些古族人而言,五元一公斤就是大半个月的工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