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一十七章 滚!

男人三十 火烧风 1234 字 1个月前

呕!呕!

连续的呕吐声下,我看到刘洋吐出了好多红酒,她其实晚上也没什么菜,估计是光喝酒了。

“你没事吧?”我忙上前。

“陈、陈总,我好晕,你可以扶我到我家里吗?我、我好像脚也崴了。”刘洋擦了擦嘴角,接着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我。

“几楼?”我看了看楼道,开口道。

“五楼,我家在五楼。”刘洋说道。

听到刘洋的话,我微微点头,而此刻她双手抓住我的臂膀,我们一步一步的上楼。

只是这走着,我的手肘无意间触碰到了她胸前的丰腴,这让我不免感觉有些不妥,忙抽手,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

可是刚刚抽开手,她走路不稳,看她有些艰难的模样,我忙扶住她的一只手臂。

如果我没有结婚,或许她脚崴了,我会背她,但是此刻我是有家室的人,男女授受不亲,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不想这么做,我不希望让刘洋觉得我对她好,让她对我产生哪怕一丝的幻想。

几分钟后,我来到了她家的家门口,她从包里拿出钥匙开门。

“陈总,谢谢你,要不进来坐坐吧,喝杯热茶再走。”刘洋打开门后,她开了灯,接着道。

“不必了。”我摇了摇头,随后扫了一眼这房子。

这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装修有些老,客厅的灯光有些昏暗,木地板陈旧掉漆,怎么说呢,屋子里东西太多了,然后阳台还晒着很多衣服,这看上去,整个房子不通透,反而让我觉得住在里面有些压抑,我没想到表面光鲜亮丽的刘洋,会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而这种房子的房租居然还要五千五。

在魔都生活,的确是不容易,起码一年六七万块钱的房租是要给房东的,而除了房租,就是吃喝穿,这一个月的开销,估计要一万以上,普通人如果工资算两万,又能存多少呢?当然了,如果是住在郊区,那么房租会节省很多,但是住在市区,有这种房子住,其实已经算是奢侈了,因为有很大一部分人群,他们还住着格子间,住着那些面积很小的单间,就算是上厕所洗澡,都要排队,下班回来晚,大晚上的还要洗衣服做饭。

“是不是家里太破了,陈总你觉得没必要进来?”刘洋惨笑一声,她换上拖鞋,此刻那黑色的袜子,带有拉丝,白皙的脚面暴露在空气中,客厅沙发前的茶几上,那一桶吃过的康师傅泡面是那么的触目心惊,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了刘洋一张二十寸的艺术照挂在沙发后面的墙面,照片中的刘洋穿着职业的黑色套装,坐在靠窗的位置,而在窗外,是外滩三件套。

这张照片是刘洋的真实写照吗?还是她向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