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之外,郑莫庸提供的都是些杂乱毫无用处的信息。
刚说完这些,范团儿从调查局回来,拿来一摞不算薄的资料。
常威打开档案简略看了会,只能感慨人生挫折境遇无法预测。
韦焕第,1918年出生在鲁省的一个富农家庭,幼年时家乡遭遇灾情,时疫肆虐,全家三代八口人死得只剩他一人。
在家乡无法生存,他就跟着乡里的大人一路行乞来到津门。
从八岁到十二岁,他讨了整整四年饭,偶然遇到了一个机会。
那天,他饿着肚子在租界上行乞时,一辆黄包车从身旁一闪而过,车上的乘客往路旁垃圾箱里扔了一件东西。
韦焕第眼尖,捡出来一看,竟是一个钱包,里面分文全无,只有一张印着洋文的铜版道林纸和一页信纸大小的旧纸。
韦焕第上过两年私塾,识得若干汉字,却不谙洋文,不过他认得上面的阿拉伯数字,寻思这可能是外国银行的支票。
再看那旧纸上的文字,勉强能够分辨出这是一份借款契约。
四年行乞生涯,使得这个十二岁的小叫花的阅历远比同龄少年丰富得多,他猜测刚才那个坐在黄包车上的家伙大概是个扒手,窃得了某个富人的钱包,把里面的现钞拿走后扔掉了钱包。
韦焕第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按照借据上的地址找上门去。
韦焕第的判断是准确的。
那个失主是租界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钱福义,借据是他出借给朋友的一笔五千大洋款项的凭据,而朋友却抵赖拒还。
这天,他带着这份证据去跟律师见面,那张花旗银行的支票则是支付给律师的诉讼代理费,不料在电车上钱包失窃,此刻正急得好似热锅上的蚂蚁。
更没想到的是,一个小叫花竟然把钱包还给了他。
钱福义大喜过望,拿来钱硬要塞给韦焕第。
这当儿,韦焕第显出了他的少年老成,提出不要分文酬谢,最好是给他一个饭碗。
钱福义当场拍板,让他进自己经营的宝隆汽车修理厂当了一名徒工。
韦焕第脑子机灵,学了三年满师。
他凭着那份察言观色的本领,又结识了青帮的吴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