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同性恋骗婚案(2)

玫瑰法则 霏倾 1140 字 1个月前

宁稚本来计划周六回北京,但现在翁超答应在周日把孩子带回来给方兰,宁稚只好在承德多逗留一日。

案卷全都在北京的办公室,她只带一台电脑,电脑里都是旧案子的材料,宁稚无事可做,开始起草方兰离婚案的诉讼策略。

这个案子走简易程序,加上证明方兰和陈毅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都有了,离婚部分应该没什么问题,最主要的是抚养权。

原本孩子两周岁以内跟母亲,方兰获得抚养权的希望是很大的,可方兰的情况不同,孩子有急性白血病,而她在承德没有房子、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父母帮衬,反倒是陈毅作为编制内教师、在承德有房、有父母可以帮忙带孩子,有希望获得抚养权。

抚养权一般不受性取向的影响。

好在昨天上酒店找陈毅时报警了,警方那边有记录,到时候可以举证陈毅在孩子重病之时,还和同性恋人去几百公里外的地方吃喝玩乐——但法官会不会因此这样就把孩子判给方兰,宁稚不敢确定,毕竟这属于可以矫正的行为,可方兰在经济上和学历上的落后,却是很难追得上。

微信电话响,宁稚回神,接起来:“晗晗,吃饭了吗?”

电话那头,张晗娇嗔地笑了下:“不是说今天回来么?”

宁稚放下笔,拍了拍额头:“天啊,我忘记跟你说我得明天才能回去。”

“是方兰那个案子吗?进展怎么样?”

“找到一些证据和证人,但抚养权有点玄乎,主要是男方现实条件好,编制内教师,还有房有老人帮衬。女方什么都没有,只有自己一个人。”

张晗接下去说:“法官也会考虑,如果孩子判给她,那她就不能出去工作,就没有收入,那她拿什么养活自己和孩子?”

宁稚叹气:“这就是一个闭环。女性因为生育失去工作,当有一天,她的婚姻出现问题,她连抚养权都无法获得。她一个人进入婚姻,又一个人离开婚姻,留下一个她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孩子在那里。”

“但是抚养权,如果要照顾母亲的利益,就会损害孩子的利益,毕竟孩子确实是跟在经济条件好的那方更有利。”

“确实也是。”

宁稚睁眼,坐直了身子:“我有灵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