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代孕案(4)

玫瑰法则 霏倾 1213 字 1个月前

帮了章若宁,就等于背刺沈涵。

没人想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今天的庭审,孙晴只能提交证据证明章若宁目前已经有稳定的教师工作,强调她比沈涵更能照顾好思思,给思思更好的成长环境。

除此之外,无力再提供其他证据。

如果不是已经从萧让那儿知道案子必赢,宁稚会觉得章若宁必输。

原告方的准备实在太充足,被告方从一开始就是劣势。

法庭当天就宣布了判决结果:

“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其系沈思思的母亲,其要求沈思思由其抚养,既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本案中,虽然双方均确认沈思思系以原告的卵子与购买的精子培育成受精卵后,由被告孕育分娩。但是,在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仅以双方确认或仅因沈思思具有原告的基因信息,就认定其与原告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本院认为,原告诉求确认其与沈思思存在亲子关系,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所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均不予支持。”

听完法官宣读的判决结果,章若宁开心得红了眼眶。

她对孙晴一番感谢后,视线便投向了原告席。

沈涵与李霄低头说着什么,边说边走出法庭,一个眼神都没给过章若宁。

宁稚觉得章若宁对沈涵,还有感情。

一审判决没过几日,宁稚就听孙晴说,沈涵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她跟萧让说起这件事。

萧让笑道:“正常。李霄一定会劝她上诉,巴不得她这个案子打一辈子。他们再怎么折腾,二审也是维持原判。咱们躺平等赢就行。”

宁稚问:“既然您早知道可以躺平等赢,为什么还要让章女士去找工作,找证人呢?”

“她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得不到沈涵的抚养费,她早晚得出去工作养活孩子,否则沈涵给她的那几十万,又能用多久?其次,让她找证人,也是想让她有盼头,否则她会更焦虑。”

宁稚听明白了,笑道:“您除了专业666,也很具有人文关怀啊!”

萧让睨她一眼,又低头看回案卷:“卓宇行晚点要过来,直接请他和子君到我办公室。”

卓宇行是上次泰国能源案那家公司的技术总裁。

岁数和萧让差不多,却已经拥有新能源领域的多项专利发明。

宁稚想起来了,问:“卓总来干嘛呀?”

“上次的案子,Remote很满意,他今天过来签法律服务合同。”

“哇哦!”宁稚兴奋,“那合同呢?”她想知道标的有多少。

“在子君那儿,稍后他会一起带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