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庭审

玫瑰法则 霏倾 1368 字 1个月前

萧让带张旭出庭,宁稚与孙晴旁听。

萧让换上了黑色律师袍,红色领带,左胸膛处别一枚律师徽章。

他坐在原告席上,平静严肃、有理有据地揭露妇佳医院的所有罪行。

“这些因为被告一故意延长第二产程而出生的婴儿,出生后都有不同程度的窒息、缺氧。他们先是被送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花上十几万元进行治疗。一年之后,他们无一例外,都被确诊了脑瘫、癫痫、孤独症、智力低下、发育迟缓等等需要终身康复、干预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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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让申请送上一份证据材料,法官允许后,他继续发言:“这些孩子在确诊后,经由被告一成长发育科的引导,前往一家叫做‘英嘉康复中心’的高端康复中心,也就是本案的被告二,进行各种各样昂贵的康复训练!证据材料便是被告二开给原告方的收款收据,以及原告方的转账回单。”

法官神色凝重地翻阅厚厚的证据材料。

这沓收据,是几百个无辜家庭的血泪。

法官看向萧让:“提问原告代理人——这些孩子一天得多少康复费用?”

“回审判长——平均一节课三百余元,不同程度的孩子,每天所需上的课时也有所不同。有的孩子一天上三节课,有的孩子一天上满六节课。”

旁听席小声议论。

“那一天就得一两千啊?一个月不得三五万?”

“父母去卖血也交不起这学费呐!”

“可不是吗?这不是故意要把人逼死吗?”

法官敲法槌,示意现场保持安静。

他看向萧让:“原告代理人可还有什么想补充的?”

“回审判长——原告方认为——被告一与被告二相勾结,故意伤害新生儿,致使新生儿成为脑病患者!我方申请提交双方利益输送的证据材料!”

这份证据材料,便是从税务那边调档过来,清晰、直观、铁证如山!

法官翻阅片刻,脸色越发难看。

“辩护人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被告席除了被告律师,还坐着两个长相相似的中年男人。

他们就是妇佳医院的产科主任和英嘉康复中心的院长。

被告律师回答道:“审判长,由于原告方提交了新证据,我方申请休庭。”

法官批准,宣布一周后再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