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李文康绑架强奸案(4)

玫瑰法则 霏倾 1227 字 8天前

几分钟后,审判长和辩护人、公诉人回座,庭审继续。

刘天海继续质询卓宇行:“证人,请你回答——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被害人与你想象中的不一样,你还会喜欢她吗?”

卓宇行:“你先说清楚,她与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是怎么个不一样法?”

刘天海:“比方说,你因为她坚强、勇敢、努力、自律才喜欢她,那如果她并不坚强、勇敢、努力、自律呢?”

卓宇行:“我不回答假设性的问题!”

刘天海一噎,一时没说出话来。

宁稚看到公诉人在偷笑。

片刻沉默后,审判长看向刘天海:“辩护人,你还有什么问题要询问证人的吗?”

刘天海:“没有了。”

审判长看向公诉人:“公诉人,你有没有什么问题要询问证人?”

公诉人将麦克风拉到跟前:“证人,你认识被告人吗?”

卓宇行眯眼看向被告席里的李文康:“认识,我们是老熟人了。”

公诉人:“请具体说说。”

卓宇行:“十年前,他还叫郝星宇的时候,在邯郸高新路一条小巷子里,试图侵犯被害人,我经过,上前阻止,被他用刀子捅了。十年后,他改名整容,成为被害人舍友的男友,与被害人同一屋檐下。有一次我和被害人散步回家,刚要走进小区,就见被告人疯了一样从里面冲出来,当时撞了我的肩膀一下,我看着他,他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后,跑了。”

刘天海:“反对!十年前的案子与本案无关!”

公诉人:“十年前,被告人对被害人强奸未遂并因此入狱七年,而十年后,被告人涉嫌绑架强奸被害人!我方提出合理怀疑,这是被告人出于对十年前强奸未遂的执念,又或者是报复!”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低声交流片刻,说道:“反对无效。”

公诉人:“证人,请你回答——被害人是否曾经跟你提起被告人?”

卓宇行:“她没有主动提起过,是我问她这男的是什么人?她说这是她舍友的男朋友。我说一个大男人和她们女生住在一起不方便,提出借房子给她住,但她拒绝了,她说自己和另一位舍友已经打算重新找房子了。”

公诉人:“在你看来,被害人提起被告人时,神情或者情绪如何?”

卓宇行:“她脾气一直很好,不管说起什么事情什么人,都是淡淡的,不会轻易发脾气,也很少表露情绪。当时我们说起被告人,她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