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星骑在马上,悠悠的朝着太阳落山的另一面走去。
以太阳的方向做为指路,朝着北边走,那么庞大的雪山,一定很显眼。
他又不是蠢货,怎么会迷路?
干粮带得很足,黎星省着吃,一路过来,为什么要去找裴云疏?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理由。
大约是因为……人生百年,匆匆而过,除了吃喝拉撒,身家性命,所执着的,不过一点执念罢了。
执念不达,念想不休,黎星不想余生都活在困顿之中,他想……随着自己的心去行事。
只是越往北上,越走越冷,黎星心情一振,裹紧了有些单薄的衣衫,坚定的向前走。
很冷,黎星向来是怕冷的,但没关系,他也很能抗冷。
白天的时候还好,晚上温度降下来,黎星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找来许多枯草枯木将自己围拢,紧紧将自己贴着马儿睡,还好,马儿还算是听话温顺,也很通人性,没有踢开他。
他自己也弄得脏兮兮的,脚划破了,用布条缠着,渗透出来的血,将鞋底染成一片湿润,晒也晒不干。
能裹在身上的衣裳,都裹紧,脸也裹紧,露出来的手掌,白玉般的手掌,莫名多了许多伤口和划痕,犹如美玉有瑕,令人惋惜。
黎星面无表情,手和脚算什么,只要这张脸没事就可以了。
只有这副皮囊,这是他,唯一不能舍弃的东西,比尊严,比命还难舍。
黎星很幸运,在走走停停三日后,一路并没有遇到什么太大的风险波折。
他成功的到达了目的地。
巍峨的雪山啊,宛若冰雪琉璃,美得冰冷圣洁,又冰寒无情。
远远看去,云层环绕的雪山,美得恍若仙境。
空气越来越冷,呼吸都能吐出白起气,黎星知道,御寒衣物不足的他,如果非要登上雪山,毫无疑问是在找死。
哦,动物的皮毛,他根本不敢想。
昨日,他在林间遇到一只豹子,黄色的皮毛在远处树叶下,清晰可见。
黎星清晰的知道,只要那畜牲想吃他,只要一击,轻轻的一击,他就会命丧豹子爪下。
马儿低鸣,豹子不知是不饿还是不想和马儿缠斗,它走了。
黎星转头,回去么?
已经不能回去了,连他自己也想不到,向来怕死的人,在面对生死,也能如此淡然处之。
真是奇妙,这世界,这人,都一样奇妙。
就像,他身后,是翠绿的森林,宛若春境,前方,却是一望无际的绵延雪山,山巅冰雪,亘古不化。
“我们走吧。”
黎星摸着马儿的皮毛,淡淡道:“如果死在那里,我们就一同长眠于冰雪吧。”
一人一马,孤独的向雪山前行。
在那广阔天地里,无比孤独。
这是黎星生平第一次看见雪山,也是第一次鼓起勇气靠近它,这里极美,犹如天上谪仙人的居所。
它是冷漠的,不近人情,无动于衷,越靠近它,越冷,越寒。
似乎连身体,都要被冷得冻僵了,唯剩一颗心,还是温热的。